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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改善無障礙生活環境獲內政部營建署督導小組肯定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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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無障礙督導小組,由吳敏男領隊,抵金督導金門地區九十六年度無障礙生活環境相關業務,昨日假社會福利館舉行會議並實地勘察烈中、金中等校園無障礙設施。吳敏男等多位委員對於縣府在無障礙業務上的努力以及改善率表示肯定,但也建議業管單位對於未如期改善者,應未改善者應嚴罰。

內政部營建署九十六年度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委員,昨日抵金參加金門地區九十六年度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會議,由督導小組委員吳敏男率領督導小組抵金參與,成員包括,江俊明委員、楊德明委員、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等。

會中由業管單位金門縣政府建設局提出簡報,內容包括地區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之管理及運用情形、勘檢人員培訓管理情形(公共建築物設置身心障礙者行動不便者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九十六年第一季、第二季填報自我評核成果之執行情形。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後,新建公共建築物之無障礙設置情形、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前,既有建築物之改善情形等內容。

其中,針對去年、前年度督導委員前往各地實地會勘所提及缺失改善執行情形,包括九十四年的衛生行政大樓、金沙國中、水頭旅客服務大樓等三處已依期改善缺失。九十五年度現地勘察之私立晨光教養院、金沙國小兩地的廁所盥洗室內部應設置固定扶手或旋轉扶手等設備,已改善完成。

另外,江俊明委員也表示,縣府每年基金挹注,推動無障礙業務十分良好;對於施工單位應加強教育,在施工之初能將公共無障空間的實際需求規劃入內,包括公廁馬桶、扶手等設置的距離,應考量實地需求,才能讓身障人士方便使用。

楊德明委員也表示,建議業管單位對於逾期能未改善者應執行罰款,以落實無障礙設施環境的功效,而金門縣政府各單位之間,關於無障礙設施推動的整合業務應提高層級來推動。

督導小組成員於中午用餐後即前往小金門烈嶼國中、金門高中、金城車站等現地會勘,對於烈嶼國中、金門高中之設施,委員並未提出相關建議,在金城車站部份,督導小組對於車站內廁所無礙障設施中沒有洗手台等設備表示意見,建議能改善,讓身障者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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