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語文競賽十月廿日登場
九十六年金門縣語文競賽,訂於十月二十、二十一日在金寧中小學舉行,將有國小、國中、高中學生組二百三十四人參加,角逐各競賽項目前列績優。
由金門縣政府主辦,金寧中小學承辦的九十六年金門縣語文競賽,辦理競賽宗旨,係為鼓勵金門地區各級學校及社會大眾加強語文教育,提高研習及學習興趣,以期蔚為風尚,而收宏揚文化績效。
競賽組別及對象,分為:(一)國小學生組:各國小(含中小學國小部)學生。(二)國中學生組:各國中(含中小學國中部)學生。(三)高中學生組:金門高中及金門農工職校學生。
競賽項目,演說的國語(各組均參加)、閩南語(各組均參加)。朗讀、作文、寫字、字音字形(各組均參加)。
競賽員名額,各競賽單位參加有關競賽項目,依九十五年領隊會議決議,國中各項目參加選手每校均改為二人,國小一人,高中組維持每項五人,社會組取消。
各項競賽時限,演說項目,國小學生、國中學生各組,每人限四至五分鐘。高中學生組,每人限五至六分鐘。朗讀各組每人均限四分鐘。作文各組均限九十分鐘。寫字各組均限四十分鐘。字音字形各組均限十分鐘。
競賽日期,九十六年十月二十、二十一日(星期六、日)兩天,在金寧中小學舉行。報名日期,各競賽單位應於九十六年十月三日前將各組各項競賽名單(請自行上教育局網頁http://www.km.edu.tw或金寧中小學http://www.cnjh.km.edu.tw下載)逕寄E-mail至(njt273@cnjh.mail.km.edu.tw)彙辦。
獎勵方面,個人成績(各組各項比賽),國小組取前六名,頒發獎狀、獎品;優勝二名,頒發獎狀但不列入團體成績計算。國中組前三名頒發獎狀、獎品,第四、五、六名頒發獎狀。高中組前三名頒發獎狀、獎品,第四、五、六名頒發獎狀。而團體成績方面,成績計算方式,依各項競賽採積點方式計算,各組總成績積點前一至四名不等,各頒獎牌乙面。獎勵名額,高中學生組:取一名,頒獎牌乙面。國中學生組:取前三名,各頒獎牌乙面。國小學生組:取前六名,各頒獎牌乙面。
競賽獲得優勝名次者,除由大會頒發獎狀、獎品外,並依下列規定獎勵:(一)競賽員部分:由其就讀學校,依學校敘獎辦法予以獎勵。(二)指導人員部分:學生獲得優勝名次者,其指導人員由其學校予以敘獎,第一名者嘉獎二次、第二名者嘉獎乙次,第三、四、五、六名者均列入年度考核參考(未列名者不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