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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將與縣府合辦宣導說明會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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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金門縣政府訂於九十六年九月十九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在金門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辦理「多層次傳銷法令與相關案例宣導說明會」,歡迎地區多層次傳銷參加人、有興趣加入傳銷事業、關心多層次傳銷的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縣府指出,說明會全程參與者,並致贈宣導品乙份(中午備有便當),名額限制八十人,報名電話:326539、326204,金門縣政府建設局黎小姐。縣府表示,政府於民國八十二年鑑於國內多層次傳銷事業蓬勃發展,產品種類也愈來愈多樣化,已成為一種重要的「行銷通路」,特別訂定了「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對多層次傳銷事業的經營行為加以規範;金門縣雖然沒有多層次傳銷業者,但卻有相當多的民眾加入傳銷事業,從事此項工作。

為了提供地區民眾對相關法令的了解,特辦理此次宣導說明會,會中將介紹公平交易法的基本認識及多層次傳銷法令與相關案例,告訴大家什麼是多層次傳銷?如何判斷多層次傳銷事業合不合法?加入多層次傳銷如何保障參加人的權益?參加人如何行使解除及終止契約退貨?縣府提醒指出,判斷多層次傳銷事業是不是合法應參考「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若該事業之制度及執行悉依有關法令規定,即為合法之多層次傳銷事業。

縣府表示,在實務上,要辨別一多層次傳銷事業是否合法,可參考下列幾點涉及違法之判斷基準來綜合判斷‥一、參加人之收入來源是否主要來自介紹他人所抽取佣金,而不是來自銷售商品的利潤以及與其下線參加人間的業績獎金差額。二、所銷售商品或勞務之訂價是否較一般市面之相同或同類商品或勞務價格明顯偏高。三、加入成為直銷商之條件,是否須繳交高額之入會費或要求認購相當金額之商品,而這些商品並非一般人在短期內所能售完。四、所銷售商品或勞務之訂價是否較一般市面之相同或同類商品或勞務價格明顯偏高。五、參加契約書中是否依據管理辦法的規定,明訂有參加人得以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方式退出傳銷組織以及退出後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包括參加人得退還所持有之商品,多層次傳銷事業有買回義務等規定。六、該事業是否已向公平會報備,雖然已向公平會報備,並不代表其一切行為即為合法,但是報備者即在公平會之監督範圍內,公平會並會不定期派員前往該公司檢查,對消費者仍具有保障。

  • 金城分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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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32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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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32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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