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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校長遭恐嚇自家學生所為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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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校長遭恐嚇自家學生所為

高職校長遭恐嚇自家學生所為

國立金門高職校長陳水芳,遭人以署名「金門流浪漢」者於縣府留言板留言恐嚇。校方已著手內部調查並準備報警處理;昨日下午該校一名男同學前往向校長陳水芳道歉認錯,自家學生留言罵校長讓師長十分感傷,而校長陳水芳也表示,願意給學生一次機會,不可再犯,也將針對全校師生進行法律宣導,以免再有類似行為發生。

日前有一署名「金門流浪漢」者,在金門縣政府網路留言板上留言,以「死人妖校長」辱罵金門高職校長,並且提及「只會用校長權力來威脅學生」,語帶恐嚇「給我小心一點」,揚言「改天遇到保證潑屎尿」,並語帶要脅「廢物校長給我下台」。

金門高職表示,教務處於獲悉後,除已立即上網回應,該留言已對校長造成人身攻擊,將向警察局備案追溯網路IP來源,並欲以告發。

昨日經與校方聯繫除已展開校內調查外,校長陳水芳也表示,首先以內部調查為主,若學生所為希望其能勇於認錯,本著教育者教育學生的理念,希望以規勸學生認錯,莫再犯,若無人認錯將報警處理。

發生該起事件,校方全體老師、教官也向學生宣導校長遭受文字污辱的嚴重性,也有可能涉及刑責,昨日中午,一楊姓學生到校長室向陳水芳自首,痛哭自己是因日前騎機車從校本部回農場未戴安全帽,遭校長糾正,一時糊塗才會上網留言。陳水芳深感學生有悔過心,願意給他一次機會,但是要他承認錯誤,並且牢牢記住不可以再犯,也要所有同學以此做為警惕。

據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表示,關於上網留言意圖誹謗他人事件,類似的情形在金門地區頗為常見。公然散播文字污辱他人,除將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刑責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也可能構成恐嚇罪,尤其透過網路留言很容易追查出源頭,奉勸大家莫因此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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