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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常訓昨開訓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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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社會局昨天召集各鄉鎮的社政人員舉辦「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基本及常年訓練」,強化在戰爭或天災期間,成立救濟站物及進行物資整備的流程、因應作為及管理要領。

這項常訓一共開設了四門課程,包括:「金門縣災害特性分析與防救工作現況」、「避難收容及物資整備管理要領」、「民防法及相關子法闡述」、「反恐怖攻擊應變作為」。講師包括:由金門技術學院教務長陳水龍、金門縣政府社會局課長許美鳳(見圖,張建騰攝)、金門縣警察局課長呂英華。

許美鳳表示,遇到重大天災等變故,社會局和各鄉鎮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成立收容所和調度食物。收容所的地點必須分類、分級,依照爆炸、風災、水災、地震的不同,選擇合適的場所;糧食等物資,社會局每年都會編列預算,讓各鄉鎮進行貯備,並與廠商訂定開口合約,一旦有急需,就可以按合約要求廠商優先進行大量供應。許美鳳表示,這項常訓每年都要舉辦一次,讓承辦人員溫故知新,並熟悉必要的流程!

根據許美鳳的說明,全縣目前規劃有三十八個收容站,可容納一千六百三十人。各收容所必須定期辦理演練,熟稔作業程序;場所結構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指定專人維護管理;疏散路線必須製作圖示。

災民收容的作業程序包括:入站登記|審查|填寫登記表|引導收容|編管|發放物資|發放救助金。

政府的社政部門在災害預防上的主要責任是整備收容所;在災害緊急應變的主要責任是準備救災物資並收容災民;在災後復建的主要任務則是辦理災民生活重建等事宜。

在災前應變階段,在預判有災害發生之虞時,就應該根據需要,開設收容場所;對可能發生災害地區的老人、外國人、嬰幼兒、孕婦、產婦、身心障礙者,則應提早實施避難勸告。

在災害緊急應變階段,社政人員應疏散災民至避難、收容場所;分配口糧;辦理死亡或失蹤者家屬的救助事宜;整合志工、企業等民間支援力量;管理各類捐助。

在災後復原重建階段,應查明災害事實,分析原因;協調宗教、慈善團體實施災民救濟;依法核發生活必需的資金;安定災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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