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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鋼琴比賽即起初賽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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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金門縣鋼琴比賽,訂於十一月十日舉行初賽,初賽報名並自即日起至本(十)月二十日截止,並分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及國中、高中職六組比賽,歡迎有興趣參加學生把握報名期限,趕快報名參加。

這項由金門縣政府、金門縣文化局指導,金門縣音樂協會主辦的2007年金門縣鋼琴比賽,舉辦目的係為提倡推廣縣內音樂教育,相互觀摩琴藝,提高音樂演奏水準,發掘更多音樂演奏人才,培訓邁向國際舞台。

比賽組別,分為:一、高中職組:高中職學生。二、國中組:國中學生。三、國小高年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四、國小中年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五、國小低年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六、幼兒組:幼稚園學生。七、觀摩組:不限年齡及身份僅參與初賽觀摩。

比賽方式,採初賽、決賽二階段進行。報名時間,初賽於九十六年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二十日截止。決賽則於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起至十二月四日截止。決賽參賽資格為初賽經錄取者。

簡章索取地點:(1)雅韻樂坊:金城店320467,金湖店3354341。(2)全音樂器行:TEL326540、320532。(3)8分音符樂坊:331199。(4)各校學務(訓導)處。報名地點:(1)雅韻樂坊:金城店320467,金湖店3354341。(2)全音樂器行:TEL326540,320532。(3)8分音符樂坊:331199。

報名費用,初賽每人新台幣五百元整,決賽每人新台幣六百元整。初賽及決賽報名方式皆同。

初賽訂於九十六年十一月十日在金門文化局演藝廳舉行;決賽則於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於金門文化局演藝廳辦理。各組比賽時段在比賽前一週由主辦單位另函通知。

比賽曲目,初賽彈奏初賽指定曲。決賽,彈奏決賽指定曲及自選曲各一首。參賽時指定曲可自行二選一,自選曲不得超過四分鐘,超過時間制止彈奏,且須於報名時繳交樂譜,並於樂譜背面註明組別、姓名。比賽曲目一律背譜彈奏,不必反覆(D.C除外)。決賽彈奏指定曲時,評審有權適時搖鈴,得停止彈奏。觀摩組,自選曲一首不得超過四分鐘。

評審方面,初賽評審敦請金門縣音樂教師擔任。決賽評審則敦請台灣或其他地區大學院校音樂系鋼琴教師擔任。

獎勵上,初賽方面,凡參賽未入圍者皆頒贈參賽狀乙幀,入圍者頒入圍狀乙幀。各組入圍人數依實際參賽人數錄取,十人(含)以上取二分之一參加決賽(最多取二十人,同分併列),十人以下取三分之二參加決賽,人數計算為四捨五入。而決賽方面,各組錄取前三名及優勝若干名(決賽六人以內取前三名、六人以上取二分之一「含前三名」),前三名各頒獎狀乙幀、獎盃乙座,優勝者頒發獎狀乙幀。各組前三名,並爭取音樂會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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