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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陸客觀光有待努力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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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來金門觀光旅遊,依據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所做統計,從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七日起迄今年十月十六日,計有二千二百二十一團,總計四萬六千九百七十三人。目前雖因多種因素致無法達到預期每日六百人的目標,因此仍需透過各方共同努力,期促進大陸來金門觀光市場永續經營發展。

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一日立法院第四屆第三會期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並於八十九年四月五日公布施行。其中第十八條明定:「在台灣本島與大陸地區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試辦金門、馬祖、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不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法令限制,其實施辦法,由行政院訂定」,不僅為兩岸人民交流開啟新契機,也為開放大陸人民來金門旅行奠定可行之法源基礎。

縣府交通旅遊局指出,目前經審查許可辦理接待業務者有十九家旅行業者。

縣府交通旅遊局指出,在辦理通報情形方面,從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七日起迄九十六年十月十六日,計有二千二百二十一團,總計四萬六千九百七十三人。分別為:九十三年度計四團六十四人、九十四年度計一百七十團三千一百二十九人、九十五年度計一千零四十團二萬零六十七人、九十六年度計一千零七團二萬三千六百七十六人。辦理稽查次數上,九十四年度不定期辦理稽查計二十次,九十五年度不定期辦理稽查計四十八次,九十六年度不定期辦理稽查計六十次、勸導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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