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補助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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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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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環境保護局96年度「推動機關、學校、團體辦理資源回收及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補助受理申請,凡本縣行政區轄內之學校、機關、團體,可逕向該局提送申請表,經審核後撥補經費。補助截止日期至本月三十日止,相關規定可上本縣環保局網站(http://www.kepb.gov.tw/)瞭解。
補助對象,學校是指已立案之各級學校。機關係指政府機關或部隊,其中村里辦公室所請以鄉(鎮、市)公所名義提出申請。團體則為有意願推動資源回收工作並向政府機關立案之團體或組織。
補助原則採核實補助方式為主。而受補助之單位應於計畫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提報回收成果報告書(附照片)三份送交環保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