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弱勢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開辦
行政院勞委會為協助經濟弱勢之勞工,鼓勵其子女適性發展,激發學習各項技(藝)能,朝多元化目標發展,以增進勞工子女未來社會競爭力,經開辦「協助弱勢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案,今年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十二月十五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這項助學金獎助的對象,為在職勞工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大學、四技、二技、五專、三專),具正式學籍學生,並具有專門職業證照及優異技(藝)能者。
有關申請此項助學金之勞工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一、工作年資累計滿一年以上者(計算至申請截止日)且在職中。
二、申請人全戶家庭總收入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者。
三、子女於九十五年或九十六年內曾獲國際性、全國性、縣市區域、校際或校內各項技(藝)能競賽各職類、科技展覽或運動比賽等(個人、團體)前三名,或領有勞委會頒發之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者及其他專門職業證照。
四、子女九十五學年度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
這項助學金助學金額與名額方面,分別為:
一、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六千元,共二千名。
二、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一萬元,共二千名。
三、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一萬元,共一千名。
四、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二萬元,共一千名。
申請方式,一律採通信方式辦理,申請書表可經由全民勞教e網(網址: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亦可從勞委會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或於十一月五日起逕向金門縣政府社會局、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金門就業服務站、勞保局暨各區管理中心與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
符合申請資格之在職勞工,請把握機會,踴躍申請。洽詢單位,勞委會勞工福利處,電話(02)85902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