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禁宰活禽經部開始宣導
2008年(民國97年)4月1日起,傳統市集禁宰及販售活禽!經濟部商業司抵金辦理市集行銷活動,並向所有攤商進行宣導,說明未來傳統市集禁宰、販售活禽,違者將依畜牧法開罰,最高可處五十萬元罰鍰,且所有家禽屠體一律沒入銷毀。
承辦單位(純粹創意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企劃楊湘齡表示,行政院95年8月底召開「傳統市集內外及店住家禁止活禽販售及屠宰」政策說明會,宣佈2008年(民國97年)4月1日起,傳統市集禁宰及販售活禽;宣導期半年後,2008年10月1日起,傳統市集內外及店住家活禽屠宰者,依畜牧法從嚴執法,最高處50萬元罰鍰,所查獲的家禽屠體一律沒入銷毀。
她也指出,日前辦理金湖鎮新市公有零售市場市集行銷活動時,也請專家抵金,走訪市場做市集分級認證評分,分硬體及軟體兩部份,其中專家們推崇市集裡的雞肉攤商,設有冷凍櫃保鮮肉品,並已未在傳統市集中宰殺活禽,另外,對於整體環境完整也給予肯定。
而之所以會有禁宰活禽,乃是為了防治禽流感!承辦單位向商攤說明,中央推動禁宰活禽的政策,主要是因為1997年香港爆發禽流感,造成東南亞甚至於歐洲多國的恐慌,而雞、鴨、鵝的羽毛、血水、糞便都是禽流感的傳染媒介,為了避免禽流感在台灣爆發流行傳染,保護你、我的健康,政府更於九十五年開始推動傳統市集禁止宰殺活禽的政策,目的是為了大家的身體健康著想,也提醒民眾,前往傳統市場購物,務必購買合格屠宰的生鮮禽肉。
另外,也提醒鄉親,多一分防範少一分損失,應避免接觸禽鳥及其分泌物,如有接觸時,應馬上以肥皂徹底清洗雙手;避免生食禽類及其製品(包含蛋類及相關產品如鴨血);非必要或無防護下,避免到生禽宰殺處所及養禽場、活禽市場。
就禽畜業工作者言,於作業過程中更要小心,應穿戴個人防護設施,工作後,應做好清潔消毒的工作;此外,一般民眾平時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注意飲食均衡、適當運動及休息,維護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