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立委吳成典針對金門地區排雷進度向政院提出一系列質詢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449

縣籍立委吳成典所推動的「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於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公布施行,政府必須以七年時間完成排雷工作。據瞭解,國防部編列四十六億元經費執行排雷作業;同時,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也於九十六年也成立排雷大隊,金門地區排雷方式採「自力排雷」及「委商排雷」併同進行。然「委商排雷」囿於招標時程,程序緩慢,致金門縣部份施政計畫(工程)延宕停擺,雷區未能依進度實施排除,影響地方發展;爰此,吳成典針對排雷進度向行政院進行一系列的質詢,要求國防部基於地方發展需要,儘速對亟需建設之地點優先進行排雷。

案經國防部彙整,日昨函覆吳成典委員指出,針對金門地區排雷作業,已規劃逐年編列預算並區分二階段執行,以利地方建設發展,加速排雷作業,並達成於法定期程內(民國102年),完成雷區全面清除任務:

一、第一階段(九十六至九十八年),已編列投資門預算四億餘元(九十六年:一億6,800萬元、九十七年:一億8,462萬元、九十八年:一億2,228萬元)辦理「委商排雷」;另編列維持門預算三億餘元(九十六年:4,645萬元、九十七年:二億692萬元、九十八年:一億2,050萬元)執行「自力排雷」作業。

二、第二階段(九十九年起至一百零二年),規劃採一次性新增建案方式持續編列預算三十億元(含自力排雷聘請顧問全程指導協訓、辦理投保及籌購新式排雷機具、設備)辦理金門地區剩餘雷區排除作業,以擴大排雷成效,完成外島雷區全面剷除任務。

有關行政院列管之「小金門海水淡化廠新建案」,因預建地屬雷區範圍,吳成典要求國防部優先完成排雷工作,以利後續作業進行乙案;國防部函覆表示,小金門海水淡化廠工程預定地,附近為「將軍堡南」及「將軍堡北」等二處雷區,面積一萬3,085平方公尺;依金門縣政府九十六年四月三十日(府民兵字第17267號))文金防部雷區排除順序,其優先順序為第38、39順位。

國防部表示,金門雷區排除優先順序律定,係經由縣政府與金防部依據戰備需要及地方整體規劃發展,共同研商擬定。國防部為避免因排雷人員、機具分散作業不易管理,產生危安顧慮,故採取先排除大金門雷區,再排除小金門雷區方式執行。然為利小金門海水淡化廠新建工程執行,國防部再協調金門縣政府重新律定排除優先順序,排雷大隊屆時配合執行排除。

另外,金門縣林務所日前建議,為營造優美海岸防風林帶,達到生態保育及整體景觀效益,請縣籍立委吳成典要求國防部加快海岸排雷速度,期讓金門邁向永續生態島嶼乙案。國防部也答覆指出,金門地區現有列管雷區計一百五十三處,面積約三百四十三萬6,848平方公尺,自九十五年十月試行自力排雷起,迄今清除雷區面積八萬8,123平方公尺,排除各式地雷、未爆彈3,729枚,俟各式排雷機具裝備陸續籌補到位,將可加速排雷作業期程,提前完成雷區鏟除任務。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