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列經費補助各校發行校刊教育局指會檢討來補助
金沙國中經提案,建請金門縣政府編列校刊費,補助各校發行校刊。金沙國中校長何莉莉,是在最近召開的金門縣九十六年度各國民中、小學(含幼稚園)校(園)長第二次會議中,提案建請金門縣政府編列校刊費,補助各校發行校刊。
對於這項建議,縣長李炷烽是鼓勵各校出版校刊,經費上教育局可以檢討,但只要各校減少不必要應酬,將錢省下來,即可用於校刊經費,絕對有實質作用。教育局長李再杭也表示,學校有需要補助校刊經費,教育局會檢討來補助。
何莉莉也指出,地區很多學校都由老師義務指導學生寫作,義務編輯發行。唯校刊發行經費是一大負擔,以往各校採用各界捐款或由學生繳費方式發行。但近年來教育部明令各校不得收取校刊費,造成各校經費籌措不便,以致影響校刊之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