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嶼觀察站〉花錢大突擊———兩岸該相互切磋如何合理消化預算╱傅崑成
最近大陸有媒體報導了一則消息:在2007年即將結束的時刻,大部分中央部委(臺灣稱為各部會)只花掉了總預算的六成多。這意味著在2007年最後的一個多月裏面,中央各部委要花掉大約3、4千億元人民幣,才能如期完成預算。
看到這一則新聞,凡是在臺灣從事過公務的朋友,相信都不會感到新奇。因為,這也正是臺灣過去多年來的問題||直到最近幾年,很多單位根本從年頭到年尾,都沒有足夠的錢可花,才稍微有了些『局部改善』。
大陸的政府對於錢財的管理,其實很嚴格。但是,似乎主要都只是在「經費取得」和「經費撥付與核銷」的程序上,加以管理。
以廈門大學為例,如果一名教師要出國開會、到外地交流學習、或者舉辦任何學術活動,都要事先寫計畫,提到學校相關的幾個單位審批,然後才能預先借支少量的金錢,大多數都得事後報帳。而且報帳的手續也都很嚴格。目的似乎只有一個,那就是要避免貪瀆、浪費。
但是,大陸的財政管理比較少管理到經費支出的績效。(其實臺灣也差不多)以至於,往往一個單位拿到了經費以後,錢花得效果如何,有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應,就很難講了。
當然,管財務的人從他的專業領域來看,也就只能管到經費的「取得」、「銷」與「撥付」程序。真要讓財務管理人員管到經費花費以後的「效應」或「績效」問題,就涉及到了財務管理人員能力以外的專業知識,的確也很難管得好。如果一定要他們「雞蛋裏面挑骨頭」,硬要亂管一通,恐怕也會產生新的問題,讓財務管理成了行政或學術的絆腳石,得不償失啊!
因此,大陸各個高校都另外設有一套業務績效的管理程序。這是在財務管理之外的另一個系統。專門負責按照計畫書,來檢討單位執行預算後的效應或績效。
只是,這種檢討的程序總要到預算完全運用完畢了之後,才好進行。因此,往往遷延時日,拖拖拉拉,最後的效果也就有限了。
更不要說大陸的各個部委,本身就是最高的預算設計、論證單位,同時又兼預算的執行單位。財政部只能從旁管到「錢」,無法管到「事」。為了減少貪瀆、浪費,財政部門斤斤計較於預算的審查,然後又要應付各個部委在執行預算過程中,陸續提出的預算變更申請,最終造成了財政部門無法及時將錢撥付各個部委使用的結果。
何況,大陸審查國家政府預算的許可權在人大;而人大會一般在當年的3月上旬才能召開會議。因此,大陸的財政部往往在新年度的前幾個月裏,根本沒有合法的錢可以撥給各部委使用。錢到得太晚,到了年終,各部委會出現錢花不完的困難,也就不難理解了。
最近,大陸財政部建議全國人大(相當於臺灣的立法院)授權財政部,按上年支出數額的四分之一左右,預撥1─3月的支出資金給各個部委。目的就在於避免這種尷尬的違法用錢現象。
當然,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在於各個部委在申報預算專案過程中的事先規劃論證不夠實際。如此,在預算專案執行過程中,自然出現很多專案預算資金規模、用途等,必須變更的問題。
公部門在需要花錢的時候,總是等不到錢到手;而不需要花錢的時候,卻經常得想盡辦法把錢趕緊花完。這還只是表面現象。其背後的實質問題,就是浪費、做假和鼓勵貪瀆。那才是真正重要的問題。
其實,所有這些困難,臺灣都早已經歷過,並且獲得了一定的改善經驗。這類臺灣經驗容或不能全般有效於大陸,但是,畢竟兩岸同文同種,很多文化社會上的根源完全一致,在協助解決大陸政府花錢的技術問題上,臺灣應該還是比較有機會提供「技術援助」的。
如果兩岸政府管預算、財務的官員,多多交流,在相互協助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相互切磋。那就是人民之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