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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財產應速申報月底截止逾期者將受罰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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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九十六年公職人員定期財產申報至十二月底截止,目前尚有半數以上公職人員還未申報,縣府政風室主任謝健茂籲請申報義務人,應儘速向該室辦理申報,以免逾期受罰。

金門縣政府政風室表示,實務上曾有因逾期一天申報,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一條」及「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之規定,而遭處以新臺幣六萬元之法定最低額罰鍰案例。

而有鑑於屢有因不瞭解財產申報相關作業規定而遭裁罰之案例,縣府政風室也特別指出常見申報不實態樣,大多數為申報義務人未深入瞭解各項財產之申報標準,誤以為價值低微之不動產或下市股票無須申報,或辯稱配偶未詳實提供財產資料,或是漏報繼承之土地或房屋,或只填載土地卻漏填其上房屋,或只填報房屋卻漏載土地,或是誤以為「違建」可不用申報;另外,逾期申報方面,有公職人員以公務繁忙為由答辯,惟定期申報期間長達二個月,且政風單位已提醒其應按時申報,故不構成得免罰之事由。

為協助申報義務人正確填寫財產申報表,法務部已研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問答集」供申報義務人填報時參考,相關資料登載於金門縣政府政風室網頁檔案下載區內,政風室歡迎申報義務人上網瀏覽,並提供增補意見,俾彙整提供法務部修正作業時參考。

至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問答集」重點有:如何能夠詳實申報財產?申報義務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至網路下載,或攜帶本人之身分證、印章至稅捐機關免費索取「財產總歸戶」、「財產總所得」。又如:填報配偶財產有困難時應如何處理?夫妻二人均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時,是否二人皆應依法申報?財產申報表最後一頁所載「申報日期」為何義?倘於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退休,是否仍應定期申報財產?有價證券之種類為何?有價證券申報標準為何?股票、基金如何申報?何謂「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黃金存摺、衍生性金融商品應否申報?保險應否申報財產?如何申報?:::等內容詳盡,頗具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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