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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教育李縣長肯定是最健全正常的一環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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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昨日召開九十六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會議,由縣長李炷烽主持,李炷烽肯定教育審議委員會對金門教育政策的制度、教育經費的分配、資源的整合,意義重大,他也指出,金門教育是最健全正常的一環,希望藉助大家的力量,為金門教育貢獻心力。

昨日出席委員、列席人員包括:教育局長李再杭、財政局長黃景舜、教育局主任督學陳金文、烈中家長洪松柏、前金門縣教師會理事長李榮團、金門縣國教輔導團幼教輔導員許碧華、中正國小教師葉長雯、退休校長姚清華、金城國中校長楊瑞松、湖埔國小校長楊成業以及金門縣教師會理事長蔡錦清、行政室法制課長蔡明輝、督學王任益、督學陳清纓、督學陳順德、學管課長謝惠婷。

教育局報告,縣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九十六年度預算為新台幣二十一億九千二百四十九萬三千元,佔縣府總預算百分之二十一點五八,分為教育局、各國中、各國小、各幼稚園、教育人員退休給付及撫卹給付、公教人員各項補助等七部分,其中教育局總預算為六億二千零三十七萬二千元(含中央補助款一億二千一百三十五萬、縣款四億九千九百零二萬二千元),分列教育行政、教育管理與輔導業務、體育保健、教育業務建築及設備等四項預算科目,由督學室、學管課、國教課、社教課執行。

會中也審議議案:「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要點」;「金門縣所屬各級學校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補充規定」(草案)。

有關審議「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要點」,增列第二點:各國民中小學校長任期為四年一任,同一校經遴選委員會議決通過後得連任一次。但現職校長於學年度中任期屆滿者,得續任至該學年度結束。增列第十三點:任期屆滿無意續任或未獲遴聘之校長得轉任原校或本府依其志願分發至他校擔任教師。但校長無意回任教師,而符合退休規定者,得申請專案退休;校長於任期中無法擔任職務時,由本府依規定派任代理人員。

教育局長李再杭表示,之所以如此修訂,乃因地區有三位校長是三月一號就職,二月二十九日任期屆滿,一開學就要退休,會影響教學,如此修改後,將有助於學校運作。

姚清華建議,有關校長遴選辦法,希望增加條文,第二任不必辭職,可以直接參與遴選。

楊成業支持教育局的修訂辦法,不但可和台灣各縣市一律,且有助各校發展需求;他也支持校長不必任期滿才能參加遴選,以免任滿後沒校可遴選,也不用舉辦多次遴選作業。

另外,因要點中第三條規定「委員會置委員十人,其中應有家長會代表參與,其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一,餘委員由本府聘任之」,也引發討論。

李榮團認為,要點規定家長有參與權,委員名額中應有家長會代表,且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一,但家長專業性較不足,教師會是時代的產物,教師會成員具有專業素養,故也應比照家長會,納入委員名額。

縣長李炷烽表示,相關遴選規定,已有設置浮動委員,因這屬於學校內部之事,既由學校推薦,則由學校自行規定較妥。

李再杭也說明,校長遴選的浮動委員,已規定包括家長二位、教師二位。因找不到法源依據,故暫不將教師會成員明訂於法條中。未來若找到法源,再予納入。

陳金文、蔡明輝也指出,之所以有家長會代表,係因國民教育法規定,且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一。

謝惠婷也說明,花蓮等縣市,都只規定由教師代表。

李炷烽支持教育局意見,他認為,社團成立容易,萬一一所學校中有五個協會,是不是都要延攬?家長會代表因法有明文規定,才會予以列入。他也說,參與校長遴選作業的浮動委員中,已規定家長會二人、教師二人,實已足夠,因為,教師的代表性,其範圍大於教師會代表,教師代表一定涵括教師會代表,但教師會代表不一定涵括教師代表。若法無明文規定,就不需要做侷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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