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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縣長:港務處虧損五年來多負擔九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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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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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縣長:港務處虧損五年來多負擔九億

李縣長:港務處虧損五年來多負擔九億

金門縣政府昨召開研商「金門商港業務(港航、港警、港消)之人力、業務經費需求相關事宜」會議。縣長李炷烽強調,中央若委辦地方業務,就要負起該有責任,總不能讓地方政府當冤大頭角色,以維護縣民應有權益。

會議昨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舉行,由縣長李炷烽主持,副縣長楊忠全、金門縣警察局局長林文全、縣府交通旅遊局長林振查、研考室主任陳朝金、人事室主任翁正義、消防局副局長王世祿、金門縣港務處處長張國土、財政局、主計室、行政室等代表出席參加。

縣長李炷烽指出,金門商港業務是地方關注議題,但逢立委選舉不希望言論有誤導社會大眾,縣府會秉持依法行政的最高指導原則來辦理。而港務處從九十一年度至九十五年度商港經營,這五年地方就多負擔九億多元,實際是虧損單位。

李炷烽也指出,金門選舉未必要打口水戰,也不要為選情做炒作。大家應就事論事,不要妨礙金門利益。他並指出,金門港埠在八十九年指定為國內商港,按職權劃歸中央,在基於金門整體利益,也曾和議長溝通希望分進合擊,讓中央釋出該有資源。只是議會為合議制,在議員有各別聲音,讓演出雙簧刺激中央的努力,前功盡棄。且由於金門資產處分,最後決定權在議會,按國家法令,中央委辦地方業務,也應提供合法、合理的資源,只是中央既無誠意也沒辦法接這些業務,向中央反映爭取金門應有權益,並希望取得議會協同合作。況且在港警、港消方面,中央也未負起責任。

會中,交通旅遊局、港務處、警察局、消防局等,也針對金門商港業務(港航、港警、港消)之人力、業務經費需求相關事宜,提出說明或建議。縣長李炷烽希望中央以共同成全,不要各持己見,應以務實態度,來面對問題。

交通旅遊局長林振查指出,針對金門商港業務,交通部在今年十一月十二日派了一組人到縣府來談;十二月十六日也以正式公文函復,建議商港業務續由金門縣政府管理,只是縣府如續管理商港業務,也要強烈要求交通部大幅度修正強化金門國內商港經營管理命令。

港務處建議:

料羅本處遷至水頭辦公

港務處則建議,為因應小三通業務實際需要,擬將現料羅處本部遷移至水頭港區辦公,並分別成立金門港務處料羅分處與九宮分處,修訂港務處組織規程,將現有編制人員額二十二員,增加料羅分處、九宮分處六員,共計二十八員,以符合金門縣港務處之需求及業務正常之運作。

金門縣港務處辦理航政業務與高雄港務局業務劃分不夠明確,部份業務重疊,也建議將金門港航政業務由高雄港務局接辦(含小船管理),或授權由港務處辦理,以利權責明確劃分及業務之推展。

而金門縣港務處工務課辦理建港等相關工程組織編制四員,人力專業不足,影響工程業務之推動,另交通部金門港建港小組成員為臨時任務編組,屬諮詢、建議性質,並無實際決策之權責及現場執行業務之職責,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擔任港務處總顧問意願亦不高,建請交通部將建港工程收回或指定專責單位辦理為宜,若仍由港務處辦理建港工程業務,則組織人力應再行檢討。

金門縣警察局針對金門港港務警察人力及經費來源則建議,依據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九十六年三月七日所簽,金門港務警察機關配置以六十五人為原則;而內政部九十六年三月九日函金門縣政府:「金門縣待增補十五名警力,內政部敬表同意」;因而兩者所提出之警力需求差距甚多。故金門縣警察局依據目前金門港警察所實際勤務、業務運作狀況並考量相關之需求,因而提出金門縣警察局如繼續辦理港務警察工作則共需四十六名警力之建議。

縣警局建議:

港務警察應由中央接手

有關港務管理工作事涉繁雜,故必須設置專業之機關或單位(如港務局、港務處等)來執行相關事務。而港務警察工作應由中央政府負責辦理較為適法,因此建議有關港務管理與港務警察「切割」分別處理,比照金門航空站之管理模式,不失為可行方案。

而為遵循相關法令,並將港務警察工作導回正軌,金門縣警察局建議金門港港務警察由中央政府設立金門港務警察局,或由內政部警政署下轄之港務警察局(高雄或台中港務警察局等)設立金門分駐所接管辦理均可;而金門縣警察局金門港警察所裁撤,所屬之二十二名警力全數調回,並將調回之警力投入各鄉鎮之治安維護工作,避免警力運用顧此失彼,產生治安空隙。

金門縣警察局指出,若中央政府未能設立金門港務警察局,或由內政部警政署下轄之港務警察局設立金門分駐所接管辦理,則金門縣警察局建議明(九十七)年度總統大選選舉完畢後,以金門縣政府名義函請內政部警政署先行派遣保安警察總隊警力接管辦理港務警察工作。

金門縣消防局則指出,依據歷年統計數據顯示,往返金門大陸人數有逐年大幅成長趨勢,因此,如何建立一個安全無虞優良的港區環境,實刻不容緩。際此,為提昇金門商港緊急救災、救護及為民服務品質,應儘速建立一個災前整備、災時應變、災後處理能力的消防專業單位|水頭、料羅港務消防分隊,人數預計二十三名,期以專精之技能與裝備,強化救災能力,有效降低民眾生命傷亡、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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