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查緝仿冒菸酒縣府決打擊不法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點閱率:425
字型大小: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九十六年度菸酒查緝會報,主任秘書盧志輝強調,查緝偽仿冒菸酒,目的在照顧鄉親健康,也在保護本縣的財源收入,並希望查緝單位將查緝觸角延伸到境外地區,與台省各縣市會報單位加強聯繫,共同來打擊不法,以確保金門財政命脈和國民健康。

會報昨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第三會議室舉行,由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財政局專員董應發、衛生局副局長李金治、環保局長楊水森、消保官顏水坤、法制課長蔡明輝、建設局代表等多人出席參加。

主任秘書盧志輝表示,偽仿冒和私菸酒對國民身體健康影響甚鉅,加強查緝私菸酒,目的在照顧鄉親健康,也在保護地區攸關財政命脈的財源收入,不致造成重大挫折。而除了希望各配合單位綿密配合外,也冀望查緝單位將查緝觸角延伸到境外地區,與台省各縣市會報單位加強聯繫,共同來打擊不法,以確保財政命脈和國民健康。會中,並討論通過訂定「九十七年度菸酒業者稽查實施作業計畫」草案,新增酒類衛生檢驗報告項目,並將函請各單位依計畫執行。金門縣衛生局並建議就中央補助經費,酌予撥些給衛生局做檢驗耗材資助。

根據金門縣政府財政局所做九十六年度菸酒管理業務報告指出,菸酒管理制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後,菸酒管理查緝業務由各地方政府負責,縣府菸酒管理查緝工作,係由衛生、警察、消防、環保、建設、行政、財政等局室及消保官,組成聯合查緝小組,協力辦理,財政局逐年訂定抽檢菸酒業者實施作業方案。而在小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下,九十四年度執行成效獲中央財政部評定為甲等。

財政局指出,九十六年度查緝菸酒執行情形,至今年十二月十五日止,稽查家數,製造業四家(六廠)二十次、進口業者抽檢六次、販賣業者抽檢二百六十一次,合計抽檢二百八十七家次。

至於查獲違反行政罰案件,九十四年,裁罰件數十三件、裁罰金額二十萬元二千七百五十四元、查扣酒三百十七公升;九十五年,裁罰件數九件、裁罰金額十三萬四百九十九元、查扣菸二十八包、查扣酒二百五十點五公升。至於九十六年度查獲違法案件有六件,均依規定鍵入菸酒查緝子系統,計沒入菸品四十四包,酒品五百九十九點八七五公升,罰鍰新台幣二十二萬一百元整。罰鍰件數及金額雖不多,但裁處案件對不法業者仍具嚇阻作用。而違規菸酒扣押物均妥善保管,案件確定後,即辦理銷毀作業。

財政局指出,金門縣轄區內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業者計有四家(六廠),每家每年應至少辦理一次抽檢,九十六年度至少應抽檢四家(六廠)。金門縣轄區內菸酒進口業者六家、販賣業者二百七十五家,合計二百八十一家,每年應至少抽檢百分之五以上,九十六年度應抽檢十四家以上。而針對未變性酒精販賣業者列冊管理並定期查核。

財政局表示,財政部首次補助金門縣政府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經費,九十五年度計一百四十七萬餘元,另九十六年度業已核撥一百六十萬餘元,依規定提報支用計畫添購查緝設備;積極爭取中央補助款,以充裕查緝經費,對挹注金門縣政府財源,不無小補。

財政局指出,金門縣因幅員狹小,民風純樸,自菸酒管理法施行以來,基於輔導重於取締之理念及對不法業者予以行政裁處,發生嚇阻作用,近年來走私或產製私劣菸酒之違規情況大幅減少,顯示宣導成效良好,民眾亦知悉菸酒管理相關法令,惟如何營造一個業者自律、消費者自覺,安全無虞的市場機制,一直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標,以建構更為健全的菸酒市場。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