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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大執法4日、23日上路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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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案件不減,地區上(十二)月份遭警方取締之酒後駕車就有十六件,其中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含)以上或酒後駕車肇事而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九件,超過取締件數的一半,當中,酒駕肇事案件有三件並造成三人受傷,縣警局本月四日、二十三日將賡續配合警政署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縣警局局長林文全呼籲地區駕駛人要有「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指定駕駛」等交通安全觀念,除了可免於受罰外,也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鑑於地區上(十二)月份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不減於上個月,為遏制酒後駕車重大違規行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發生,縣警局持續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本(元)月份全國性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四日、二十三日等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彰顯該局針對酒後駕車等重大違規案件之取締工作絕不手軟,局長林文全並呼籲地區民眾勿酒後駕車,以身試法。

依據縣警局統計資料顯示,地區十二月份取締到之酒後駕車計十六件,較十一月份十二件增加四件,當場代保管汽車八輛、機車八輛,其中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含)以上或酒後駕車肇事而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九件,佔取締件數的百分之五十六,唯在酒駕肇事案件仍計有三件,造成三人受傷,較十一月份四件減少一件。

為了持續遏阻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行為發生,縣警局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全國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四日(星期五)及二十三日(星期三),每日十八時起至翌日上午六時止,律定各警察所及交通隊、保安隊等單位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酒測勤務,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工作,以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

縣警局交通隊也指出, 近日酒駕違規駕駛人於遭警方攔下欲對駕駛人實施酒測時,採取積極拒測(明確表明不接受測試)或消極不配合(舌頭抵住吹嘴、未吹氣、或未依員警指導方式吹氣等致酒測器無法分析等),遭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掣單舉發案例日益增多,也特別提醒駕駛人,拒測之罰則是處罰新台幣陸萬元整,駕照吊銷三年後始能再重新考領駕照,且除了吊銷違規當時所駕駛之車輛駕駛執照外,尚包含駕駛人持有之各級駕駛執照,換句話說,吊銷之後,駕駛人即不能再駕駛任何車輛。所以,交通隊要提醒酒後駕車之駕駛人於要決定拒絕接受警方酒測時,一定要慎重,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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