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照登》嚴正聲明以正視聽
本會辦理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競選活動,均依照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定期程辦理,有關實施「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之時間、地點等相關辦法,業經本會於96年12月24日金選一字第0962650203號函由本會工作人員親自送達各候選人競選辦事處簽收在案。查候選人胡偉生是項文件係由該服務處人員「林育生」代收,均有資料可稽。
97年1月4日金門日報第4版廣告中,候選人胡偉生君自刊「緊急聲明」如下:「97年1月3日金門地區中央選委會舉辦公辦政見會,本人胡偉生因得到廈門相關人員當日早晨緊急通知:「:::一早就去廈門故無法參加公辦政見會,謹此向金門鄉親致歉。」兩相對照,顯見公辦政見發表會之時程,乃非當事人所可諉為不知者。但1月8日候選人胡偉生君公開於文宣及非常光碟中卻指稱「因選務單位技術犯規未公告及通知97年1月3日上午舉行公辦政見會,致胡偉生缺席無機會參加」云云,核與事實真相完全相悖。
本會辦理相關選務活動,依據法規,依法公開、公正辦理,秉持選務中立,謹慎任事,完全公平合法,候選人胡偉生先生作不實指控,對蓄意破壞本機關形象,詆毀依法行政之公務人員,應已構成違法要件,謹此嚴正聲明,以正視聽。
金門縣選舉委員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