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工作獨留幼童 湖警及社工列輔導對象
金湖地區昨(九)日發生一起台籍夫婦出外工作,將三名六歲以下的兒童留在家中,由才八歲大的姊姊照顧。縣府社會局社工在接獲民眾通報之後,即由金湖警察所家暴官及員警的陪同下,前往通報地點訪視之後,列為輔導的對象。
昨日下午四時十分左右,社會局的社工,找上了金湖警察所,指稱在金湖地區有民眾通報有「受虐兒童」,引起了金湖警所的重視,家暴官和員警即驅車前往通報的地點訪視,實際的了解有沒有真的發生「虐童」案。
當金湖警察所家暴官、員警、社會局的社工,驅車趕到民眾通報的地點訪視,卻是一棟老舊的閩南式房子,而門戶緊閉,家暴官、員警、社會局社工呼喚房子有沒有人在,都沒有人回應,一度以為民眾通報有誤。
經過社會局社工一再的連絡,確定民眾通報的「虐童」案地點沒有錯。警所家暴官、員警、社會局社工在通報房子的另一邊,於一間低矮的木屋,看見有三名幼童站在門內,望著來訪視的家暴官、社會局社工、員警,有點不知所措。
這對台籍夫婦,來金住在金湖地區已有四年的時間。金湖警察所家暴官、社會局社工找上門,他們夫婦倆在外工作,將三名六歲以下的兒女留在家中;其中有一位是尚未滿週歲的幼嬰,由才年僅八歲的姊姊泡奶餵食,而且住的環境並不是很好。
台籍夫婦八歲大的女兒,也到了就學的年齡,卻是沒有去就學,在家裡照顧三名年幼的弟妹。
在金湖警察所家暴官到台籍夫婦工作上班的地方,將他們夫婦找回來。他們說:四名子女本來交由弟媳照顧,因弟媳有事,才會把四名子女留在家中,由八歲大的姊姊照顧,平日是有人照顧四名子女的生活。
社會局社工說:將六歲以下的子女留在家裡,沒有成年人照顧他們,就是疏忽案,經過實地訪視後,列為輔導的對象,也讓四名幼童受到良好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