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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返鄉包船即起受理訂位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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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紓解97年春節假期台金航線空運壓力,減輕旅台鄉親返鄉過節經濟負擔,金門縣政府特別包租客船航駛台中至金門乙航次,提供多元運輸服務。縣府昨日公布97年春節假期台金海運乘客訂位作業規則,有需要民眾,請於今(97年1月23)日起至2月4日向各「登記窗口」辦理登記繳費及領取乘船憑證。

有關航行日期與時間,縣府表示,台中至金門航線,訂97年2月5日(星期二)下午10時由台中港啟航,預計隔日上午7時抵達金門料羅港。金門至台中航線,訂於97年2月10日(星期日)下午10時由金門料羅港啟航,預計隔日上午7時抵達台中港。單航次可載運400人次。

關於受理程序,登記日期為97年1月23日至2月4日,每日09:00~17:00向各「登記窗口」辦理登記繳費及領取乘船憑證。經繳費領取乘船憑證後,除因氣候及其他因素由縣府停止航行外,不得辦理退費。至於搭乘接駁專車及登船,依各集合處表訂時間前往指定地點搭乘接駁車(逾時不候)。如欲自行前往台中港客運碼頭之乘客,請於97年2月5日下午9時前往台中港19A旅客碼頭辦理報到手續。

關於乘員船費負擔方面,乘員負擔部分包船費用(含保險費、清潔費、行政作業費等),一般身分者,單航次費用為新台幣500元;特殊身分者,單航次費用為新台幣300元(如老人:65歲以上,小孩,學生:持有學生證,身心障礙者等)。收費作業委由承攬廠商代縣府收款,並依規定繳入縣庫。

縣府提醒,凡搭乘台金航線客船之乘員,需先向各登記窗口登記繳費、領取乘船憑證,並依各集合處表訂時間至指定地點搭乘接駁專車前往台中港;自金門返航時亦接受現場工作人員安排搭乘接駁專車返回。

縣府補充說明,台金航線客船航行前三日(即2月3日)依中央氣象局預報航行當日航線海域,若為10級以上(含)風浪時,因考量航行安全,該航線船運取消,由承攬廠商負責聯繫乘員及辦理退費等事宜。該航次由縣府包租客船闢駛台金海上客運航線,如登記人數未達二百人將取消航行,由承攬廠商負責聯繫乘員及辦理退費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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