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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拉警報警方提警告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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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昨日在「金門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上表示,中央為嚴懲惡性交通違規態樣包括「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超過四十公里)」等,允許警察隱藏性執法,並予重罰,因此特別提醒大家酒後莫開車,也不要超速、闖紅燈,以免受重罰,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害人害己。

縣警局長林文全也於會中表示,這二、三個月來,地區喝酒自撞、肇事逃逸事件增加,值得重視。他認為可能與酒後駕車罰款提高有關,不過,林文全提醒,罰款事小,安全才更重要,因此,呼籲大家酒後不開車。

林文全也指出地區部分駕駛人、車輛的怪現象,有的車燈不開,有的車子則是「獨眼龍」(只開一盞燈),或是「青光眼」(燈不太亮),這些不良的駕駛習慣,都容易造成車禍,希望大家注意。

副縣長楊忠全也提醒鄉親,過年期間,要多注重行車安全,對於違規者,更要加緊取締,以維護交通安全。

金門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九十七年度第一季定期會議係於昨日假縣府舉行,會議由副縣長楊忠全主持,縣警局長林文全及縣府各相關局處室、金門國家公園、鄉鎮公所、學校代表等多人與會。

會中報告內容包括:上季會議事項辦理情形;九十六年十至十二月份機動車輛成長暨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統計比較分析;金湖鎮公所─鄉鎮公所執行「道路交通改進方案」工作簡報;金湖警察所─警察所執行「道路交通改進方案」工作簡報;金城國中─學校執行「道路交通改進方案」工作簡報;以及綜合管考小組、執行小組、工務小組、教育小組、宣導小組、監理小組業務檢討報告。縣警局交通隊並針對各項問題進行說明。

另外,會議中也討論各項提案,計有:建議拆除柳林路口右轉往機場方向路旁廣告招牌,小徑右轉方向紅綠燈號誌可以往前移動,另機場往山外方向,建議禁止紅燈可以右轉;伯玉路與盤果路十字路口建請劃設行人斑馬線;建請調整行經裕民農莊之二十三號公車班次為上下午各四班;建請規劃於浯江溪口南側石雕公園往夏墅路段設置木棧道,提供民眾遊客休憩行走,維護道安;邇來時有汽車停放於民生路兩側人行道上,影響行人之權益與安全,建請加強宣導改善,以維人行安全等。

關於九十六年十月至十二月份發生的交通事故,與九十五年同月份比較,九十五年有一百二十九件,九十六年有一百二十三件,減少六件;就死亡人數比較,九十五年有三人死亡,九十六年無人死亡;受傷人數,九十五年有八十五人,九十六年有九十人。

主要肇事原因依序為「駕駛疏忽」(五十二起,佔百分之二十一)、「未依規定讓車」(三十九起,佔百分之十六)、「應減速未減速」(三十六起,佔百分之十五)、「未保持距離」(二十起,佔百分之八)」、「轉彎不當」(十四起,佔百分之六)、「肇事逃逸」(十一起,佔百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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