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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寮重劃區碉堡該拆或保留引關注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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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寮重劃區上的碉堡,在舉辦過「金門碉堡藝術館|十八個個展」活動,曾引起一陣轟動後,因有議員提案,為留給兩岸三地觀光客良好的碉堡印象,建議應予儘速清除。對此,金門縣政府昨邀集相關單位進行討論,會議決議,由於地為國有地,地上物的碉堡為軍方的,縣府教育局當初為辦碉堡展,向軍方借用,因此,如要續辦碉堡藝術活動,則傾向於向國有財產局辦理無償撥用,如不續辦理碉堡藝術活動,則由縣府還給軍方,拆除與否由軍方決定。

這項「長寮重劃區廢棄碉堡存廢」協調會議,昨日下午在金門縣政府第二會議室召開,由縣府參議楊肅池主持,國有財產局金馬分處、縣警局、縣府財政局、教育局、工務局、交通旅遊局、地政局、文化局、養工所等,均派員參加。

承辦的金門縣文化局指出,本次辦理「長寮段軍方遺留廢棄碉堡產權歸屬及存廢」協調會,係依金門縣議會第四屆第四次定期會議員提案(第十案):「為留給兩岸三地觀光客良好的碉堡印象,建議將長寮段部份軍方所遺留下之廢棄碉堡儘速清除」續辦,因此召開協調會討論。

文化局指出,經查長寮段土地所有權應屬國有財產局金馬分處所有,地上物廢棄碉堡雖原屬軍方,經電話聯繫金防部,金防部表示該區碉堡業無財產列帳等問題。再依金門縣政府教育局九十三年三月十九日函,長寮重劃區場地會勘紀錄決議事項表示:配合「金門碉堡藝術館||十八個個展」活動,長寮重劃區近東坑、環島西路路口六座廢棄碉堡(含洗手間),在未阻礙農、水道情況下,予以保留。目前該區域分散座落碉堡約計十一座,餘則為位處二、三樓高土丘之內,土丘面積預估達二千平方公尺。

縣府參議楊肅池指出,依據民意反應,在碉堡展後,後續管理未能如預期,且背景被弄亂,有些突兀。但這不是存廢問題,而是能不能拆的問題。

國有財產局金馬分處代表則表示,長寮重劃區土地為國有土地,土地由該處管理,當初地政局辦土地重劃,本可將地上物辦理拆除,但縣府為辦碉堡展使用,教育局並行文軍方借用,因此,如果要拆,也應由縣府還給軍方,由軍方自行決定拆不拆。而如縣府要繼續使用,則要辦理無償撥用手續。

而經與會討論後,會議決議,由於地為國有地,地上物的碉堡為軍方的,縣府教育局當初為辦碉堡展,向軍方借用,因此,如要續辦碉堡藝術活動,則傾向於向國有財產局辦理無償撥用,如不續辦理碉堡藝術活動,則由縣府還給軍方,拆除與否由軍方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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