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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車即起逕行開單舉發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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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車不僅造成交通之壅塞、妨礙行車順暢,甚至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為遏制駕駛人將車輛隨意停放之取巧心理,及整頓市區交通秩序,縣警局自本(二)月起對於違規停車之車主,直接開立白色標示單逕行舉發,同時也將針對市區違規停車及駛入管制街道之車輛加強取締,尤其是逆向停車、併排停車及駛入管制街道等行為,提醒駕駛人遵守規定,以維行車順暢及安全。

隨著地區車輛數逐年增加,而道路面積及停車管理未能同時拓展,兼以駕駛人守法觀念不足,許多駕駛為求自己一時停車方便,而將車輛隨意停放,由於市區違規停車等係屬交通靜態違規,其嚴重性不若交通動態違規之對交通安全產生直接且立即的危害,縣警局之前針對是類違規停車行為,所採取之執法模式為直接開立白色之標示單,再當場開立舉發單或逕行舉發車主依車籍地郵寄車主。

縣警局表示,為了提昇執行成效,改善此類交通靜態違規對道路產生之阻(障)礙,維護行車順暢,該局針對此類違規行為的執法模式,從本(二)月起完全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取締違規停車標準作業程序,即針對違規停車者逕行開立白色標示單後,拍照逕行舉發車主。

除此之外,警方也針對市區市容加強整頓,就市區民生路、民族路、民權路、光前路、北堤路、林森路、黃海路、復興路、中正路、中興街、沙美市區、東林街等重要道路違規停車加強取締,並針對駛入中興路、莒光路、模範街等管制街道之車輛予以掣單告發,尤其是逆向停車、併排停車之違規行為,更是取締的重點。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數置規則,路面邊線為黃線者,該路段雖禁止停車,但可以臨時停車,所謂「臨時停車」係指車輛因上、下人、客,或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如果違反以上其中一項,即屬違規停車;而路面邊線為紅線者表示該路段全面禁止停車(包括臨時停車在內),主要是劃設於圓環、交岔路口十公尺等路段。

而金城市區的莒光路、模範街及中興路至莒光路口路段禁止車輛進入,主要係考量該路段道路狹窄,且屬於商業與住宅混合區,人來人往,所以才限制車輛進入。

縣警局同時也呼籲車輛駕駛人勿佔用計程車停車位停車,而北堤路路邊停車位是供大型車停放的,自小客車等應停放於北堤停車場,至民生路金融機構辦事者,可將車輛停放於金城鎮公所後面停車場、或金城警察所旁之空地,以免因違規停車而遭警方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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