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使用外勞當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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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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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使用外勞,小心觸法受罰!一經縣府查獲,最高處以十五萬元罰鍰!
為配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保障本國人工作權,並落實引進外勞政策,縣府社會局即將針對違法使用、從事營利性工作之外勞,加強查察與取締作業,一經查獲,將依就業服務法第68條規定,對雇主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社會局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社會局表示,地區由於老年人口眾多,且醫療資源缺乏,故引進外籍看護工或幫傭,照顧地區重度殘障、癱瘓、中風或重大病患,確有其必要,而為照顧重病受看護人所必須之相關生活照料工作,例如:為受看護人在許可工作地點調理膳食、餵食受看護人、洗滌衣物、清潔環境等不涉及營利性質者,自可視為原許可看護工作之範圍。
不過,近來發現市區少部份商家為節省人事開銷,指派自家申請用來照顧老人的外勞,從事許可以外、營利性質的工作,例如:看店、搬貨等,社會局說明,此一作法不僅嚴重破壞本地勞工就業權利,同時也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雇主不得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一經查獲,依同法第68條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社會局提醒民眾應依法使用外勞,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