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榮民子女助學金受理申請
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九十六學年第二學期清寒榮民子女助學金,自即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受理申請,補助金額台幣一萬五千元至七千元不等;凡符合資格者,均可於申請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送(或郵寄)戶籍所在地之榮民服務處。
該項清寒榮民子女助學金之申請資格為:(一)低收入戶榮民榮眷子女;(二)就養榮民遺眷之子女;(三)就養榮民身心障礙戶之子女;(四)中低收入戶榮民遺眷有三位子女以上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者。
凡符合前四項資格之一,就讀教育部認可國內研究所及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非政府機關公費生,均可提出申請。
其補助金額:(一)公、私立研究所,新台幣一萬元;(二)私立大專院校及五專四、五年級(日間部),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三)公立大專院校、各大專院校進修部、私立五專制前三年級及私立高中、高職 (含夜間部),新台幣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