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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托育可申請補助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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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照顧身心障礙鄉親,縣府社會局已擬訂相關辦法,針對經縣府轉介安置之地區身心障礙者給予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與赴台探視交通費用補助,社會局希望有需要的鄉親能善加運用。

社會局表示,為鼓勵家屬赴台探視安置台省機構身心障礙鄉親,縣府擬訂「金門縣政府補助安置台灣教療養機構身心障礙者家屬交通費實施計畫」,每年補助親屬四人次赴台探視交通費用,返金後取具相關票據正本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即可以獲得交通費用之補助,提醒鄉親能善加運用。

社會局強調,照顧弱勢族群是金門縣社會福利施政的重點工作,縣府對於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之落實推動不遺餘力,目前地區鄉親安置台省身心障礙機構約有七十八名左右,不過,仍有部份係由家屬自行安置之個案,未申請縣府轉介,以致必須自行全額負擔安置費用,未能接受並享有縣府社會福利之照顧。

社會局說明,身心障礙者機構安置需求問題,長久以來即是地區身心障礙者及家屬最為迫切關心的話題,為改善金門縣身心障礙者機構安置之需求,鑒於楓蓮山莊委外經營案例失敗之經驗,縣府遂於民國九十二年研提計畫,爭取離島建設基金補助新台幣一億零二萬元整,並自行編列約新台幣一億三仟萬元,籌建金門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目前土木及機電工程已接近完工階段,委外經營管理招商工作亦同步進行中。

社會局指出,身心障礙者之障別,依身心理之差別,分類甚多,其機構之需求亦不相同,提供服務之機構,其專業上無法涵括所有之類別,同一機構無法照顧所有類別之身心障礙者,故地區身心障礙者若有機構安置之需求,縣府會依其需求轉介台省適當之機構安置,並依「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之規定,經政府機關轉介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可申請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之補助,補助標準依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而有不同額度,低收入戶則由政府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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