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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政訪車禍被害人家屬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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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日前因車禍意外亡故的黃相宇家屬,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張文政日昨率員前往黃相宇家中訪視慰問,並致送慰問金,告知家屬有關因犯罪被害,可提出申請補償金的相關規定,同時提供書面參考資料。

金門地檢署表示,日前檢察長張文政在書記官長孫國粹、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呂榮平、張國丁陪同,代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金門分會,前往黃相宇家中訪視慰問。

金門地檢署表示,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其補償金額及種類包括:因被害人死亡所支出之殯葬費,最高不得逾三十萬元;犯罪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之法定扶養義務,每人最高不得逾一百萬元;因犯罪被害而受重傷者,補償因被害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用,最高不得逾四十萬元,受重傷被害人所喪失或減少之勞動力或增加生活上需要,最高不得逾一百萬元。

犯罪被害人的各項申請手續可向金門地檢署服務處洽詢,服務電話082325192,亦可就近向該會相關人員請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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