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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觀察站》階級的難處◎傅崑成

發布日期:
記者: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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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曾經是中國打破一切階級制度的尖端、矛頭。但是,曾幾何時,當年打破了一切階級的中國共產黨,已經悄悄地又恢復了各種各樣的階級,有些甚至超過了西方社會的制度。

過去中共紅軍搞革命,自己當然也不搞任何軍階(大陸稱為「軍銜」)。但是,在1949年革命成功之後,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首次授銜。這是大陸第一次正式全面實行軍銜制度。從此,那些開國將帥們頭戴紅五星徽章的大簷帽,身穿雙排扣將帥禮服,胸前勳章與肩頭星花交相輝映的照片,在大陸人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記憶。

1965年,這樣的軍銜制度在共產黨內部受到了強烈的質疑,於是中共宣佈取消了軍銜。從此人民解放軍無論將士、官兵,一律穿著同樣的軍裝。簡樸有餘,但是顯然無助於領導統馭。直到1980年3月12日,鄧小平在充分掌握了軍政大權以後,才又提出要再度實行軍銜制。

鄧小平的理由很簡單:第一、當時,隨著中國對外開放,人民解放軍的軍人無論官兵,軍裝上都是「一顆紅星,兩面紅旗」,很難與對方進行對等的談判和交流」。更重要的是,人民軍隊的正規化建設需要恢復軍銜制。事實證明,鄧小平的看法是對的。今天大陸的軍事現代化已經卓有成就。這是世界各國的觀察共識,不容否認。

大陸1988年的︽軍銜制條例︾修改了1955年的軍銜等級。原來是將、校、尉各4級,有大、上、中、少,加上元帥的2級,一共四等14級。現在的制度則取消了元帥;取消了大尉和大將,改為尉官和將官設上、中、少3級;校官仍設大、上、中、少4級。軍銜設置變成了三等10級,和世界上多數國家的軍階,非常類似了。

軍階(軍銜)的制定有其必要,並不難理解。但在大陸的法官也有等級,甚至大學教師也要搞階級,才是令人關注的焦點。

世界各國的法官都強調獨立自主的審判權,因此,除了被賦予終身職,大多只有按照法院等級與工作職務上的分工,沒有階級。

大陸的法官也有職務上的分工,例如:各級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助理審判員。但是,除此以外,他們還有階級的區分。

按照大陸1995年︽法官法︾的規定,法官被分為十二個等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級法官分為大法官、高級法官、法官。法官等級的確定,以法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業務水準、審判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為依據。根據年度考核,逐級晉升。

對法官的考核,由領導(如院長)和群眾(如法官同事)分平時和年度考核進行。這就使得法官的身分變得更像是一個普通的公務員。最終自然就可能喪失了獨立審判的堅持。

日前,大陸媒體又報導說:北京的教育部和人事部正在啟動首次高校教師的評級工作。新辦法規定,高校教師的崗位分為13個等級,不同級別的教師享受不同待遇。教授崗位分一至七級。其中正教授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教授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即十一至十三級。一級教授基本上只有院士才能達到相關的評定標準,而文科基本上沒有一級教授。

筆者不瞭解這制度的意義,但是正如有些大陸媒體所報導的,將來的大陸高校可能會出現「論資排輩」,以及「官大學問大」的問題。過去潛心於教學研究的教師,還能不能安於現狀?令人擔憂。

大學教師和法官畢竟都不是一般的公務員,更不是軍人。嚴格的升遷、考績競爭,恐怕只能徒增是非,無補於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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