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各社區興建活動中心縣府表達樂見其成立場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點閱率:498
縣府昨日召開九十七年度第一季興建社區休閒活動中心補助經費審查會議,討論審議金城鎮吳厝社區活動中心、金湖鎮溪湖里社區活動中心補助興建事宜。
縣府補助興建社區活動中心,最高補助款為二百五十萬元,是項辦法實施後,不少社區積極爭取補助,昨日補助審查會議係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社會局長許乃權、專員顏恩威、課長李廣榮、工務局課長陳建良、財政局課長陳國庭、民政局課長許慧婷、金湖鎮公所秘書蔡其朝、金城鎮公所及相關社區代表出席參加。
社會局表示,縣府九十六年度第四季補助審查會議,同意補助新前墩、埔頭、夏興等三協會興建社區活動中心案,補助金額約計六百四十萬元,三項工程皆已發包,九十六年度預算編列五百萬元全數保留,不足款一百四十萬元由九十七年度經費支出(九十七年編列預算五百萬元)。
社會局說明,因去年已透支約一百多萬元,今年約只剩三百五十萬元,另外還有其他社區排隊爭取中,如果經費不足,後續將追加預算。
與會人員詢問有關土地、產權問題,在產權未清前,是否可以補助?
主任秘書盧志輝表示,對於各社區興建活動中心,縣政府站在主辦單位的立場,樂見其成。
不過,因金湖鎮溪湖里社區活動中心產權未釐清,又有變更設計問題,社會局長許乃權說,補助經費沒問題,但希望事先一次釐清,讓程序更合法。
主任秘書盧志輝同意另專案簽核處理,也將請相關單位專案向縣長簡報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