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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改三級縣警局組織架構將比照台灣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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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因應成立金城、金湖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少年警察隊等單位需要,特成立推動小組,由局長林文全擔任召集人展開各項籌備成立事宜。

金門縣警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案業經縣務會議審議通過,未來將比照臺灣地區各縣市警察局之組織架構,將現行二級制提升為三級制,第一階段將成立二個分局(金城、金湖分局)、刑事警察隊改設為刑事警察大隊,並新設少年警察隊。這項改制將俟縣府發布命令,再報經考試院同意備查後生效。

縣警局局長林文全指出,這項地區警政編制的重大變革,是金門縣警察局成立五十四年來的重大變革,感謝警政署長官及縣長李炷烽的支持,讓各項改制案得能順利進行,

縣警察局組織編制修正(成立金城、金湖分局等)案,業於(三)月六日經縣府縣務會議審議通過,為順遂該局成立旨揭單位及各項業務整備工作需要,縣警局特成立推動小組,由局長林文全擔任召集人,負責綜理推動案全般業務。

至於小組成員及任務分工分工為:

副召集人為副局長李煌山,負責襄助推動案全般業務。執行長:主任秘書莊鴻璋執行推動案全般業務。行政組:組長由行政課課長林興財兼任,組員由警務員何雪珍兼任,辦理有關行政業務。後勤組:組長由後勤課課長洪慶藩兼任,組員由警務員郭有志兼任,辦理有關後勤業務。秘書組:組長由秘書室主任林要治兼任,組員由秘書葉維誠、股長呂世忠兼任,辦理有關秘書及公關等業務。人事組:組長由人事室主任許健基兼任,組員由課員鄭兆威、莊志勝兼任,辦理有關人事業務。會計組:組長由會計室兼主任林玉紋兼任,組員由課員蔡婉蓉兼任,辦理有關會計業務。

縣警局局長林文全指出,為了推動各項籌備工作,在推動小組下設四個籌備執行小組,其中,刑事警察大隊及少年警察隊成立籌備執行小組:組長由刑事警察隊隊長蕭欽杰兼任,組員由組長李華欣、李鑫鍇兼任,辦理有關推動(籌備)成立刑事警察大隊及少年警察隊等各項業務。

而交通警察隊遷建籌備執行小組,組長是由交通警察隊隊長許怡仁兼任,組員由副隊長王得志、警員王國全兼任,辦理有關推動交通警察隊現有及未來辦公廳舍搬遷、整建等相關事宜。

另金城分局成立籌備執行小組組長是由刑事警察隊副隊長李智源兼任,組員由金城警察所副所長李益杰兼任,辦理籌備成立金城分局等相關事宜。

而金湖分局成立籌備執行小組,組長由保安警察隊副隊長(代理金湖警察所所長)王明宏兼任,組員由金湖警察所副所長許國政兼任,辦理籌備成立金湖分局等相關事宜。

縣警局指出,此次縣警局組織編制修正的重點,比照臺灣地區各縣市警察局之組織架構成立分局(金城、金湖分局,由原金城、金湖警察所改設,將現行二級制︻警察局、警察所︼提升為三級制︻警察局、分局、分駐(派出)所︼金城分局下設金城、金寧、烈嶼分駐所,金湖分局下設金湖、金沙、烏坵分駐所、分局下並各設三個組、偵察隊、警備隊、勤指中心)、刑事警察大隊(原刑事警察隊改設)、少年警察隊(新增設單位)、訓練科(新增設單位並由原訓練股配合改設提升)、公共關係室(新增設單位並由原公關股配合改設提升)等單位。

而本案縣警局將先就符合法制規定之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少年警察隊等三單位先行成立,至有關訓練科及公共關係室等二單位,將配合縣府及內政部警政署就「地方制度法」第62條規定,分別修正其金門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金門縣政府)及中央、地方警察機關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表(內政部警政署),並報奉考試院核定後,再據以成立,以符法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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