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卅一日止受理申請
刻正受理申請的96學年度第二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將於三十一日截止,縣農會與區漁會提醒符合資格之農(漁)民檢附相關證件,於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農(漁)會提出申請。
金門縣農會與金門區漁會指出,依據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中規定,申請人及其子女應符合條件為:農民係指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或農會正會員。漁民係指漁會甲類會員。申請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一百一十四萬元;申請人為祖父母者,以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一百一十四萬元核計。但學生之父母均已死亡、失蹤者,以祖父母所得總額核計。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但已申領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五千元或六千元教育代金者,不在此限。申請人之子女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乙等或七十分以上。而祖父母與孫子女同一戶籍六個月以上,並與該孫子女有共營生活之事實,且於申請表中切結者,祖父母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之。
而要點中規定之大專校院係指大學、四技、二技、五專、三專、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軍警學校。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研究所或年齡超過二十五歲之在學生不納入獎助範圍。但依大學規定之學士學位修業年限逾四年者,以二十五歲加計所逾年限為其獎助年齡上限。而軍警學校之自費生,經提出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證明為自費生者得納入獎助範圍。
這項就學獎助學金每學期每名發放的金額為,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五千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五千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申請期限已從本(三)月一日起展開,並於三十一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本縣的農(漁)民可向金門農(漁)會申請,並由受理農(漁)會辦理初審。相關申請資料可逕洽金門縣農(漁)會索取填報,服務電話為:金門縣農會三二七三二四─五、金門區漁會三三三六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