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嶼鄉陳天振先生紀念獎學金四月一日受理申請
金門縣烈嶼鄉「陳天振先生紀念獎學金」,自4月1日起開始受理烈嶼地區學子申請,凡符合資格條件的學生,可於期限內向該會提出申請。
該項獎學金申請資格,凡烈嶼鄉籍現就讀國內公、私立案學校之學生,符合該項獎學金申請資格者,均可檢附證件向該會提出申請。「享有公費補助之學生除外」,並自93年起,凡申請烈嶼鄉青岐洪氏宗祠獎學金,或鄉公所代辦烈嶼鄉林德甫先生獎學金,及該會辦理之獎學金,均只限定申請一項,重複申請者,將主動予以剔除,以嘉惠更多地區學子。
該項獎學金審查以智育成績及德育成績為標準:國小─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80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國中─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80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高中(職)─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75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大學、專科─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75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並不得受記過之處分(就讀進修部者,不得申請)。高中(職)一年級新生,以一年級上學期之成績申請,二年級以其上學期之平均成績申請。五專前三年為高中,後二年為大專。
該項獎學金的申請應繳證件:填寫申請書乙份(向管理委員會索取)(可至烈嶼鄉圖書館一樓服務臺自行取用送件)。成績證明書正本(需以百分法計算,影印本請加蓋學校章戳)。本學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前項證明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國中(小)由學校統一申請,不受理個別申請。高中(職)以上之申請,可逕送或以掛號郵寄管理委員會審核(函寄者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金門縣烈嶼鄉上林村后井40號三樓(陳天振先生紀念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收)。聯絡人:陳建發、洪國泰。聯絡電話:(082)362411、(082)363098。
該項獎學金的錄取名額及金額:國小組─每班錄取一名,每名發給獎學金新台幣伍佰元;國中組:每班錄取一名,每名發給獎學金新台幣捌佰元;高中(職)組:各錄取三名,每名發給獎學金新台幣壹仟元;大學組:錄取三名,每名發給獎學金新台幣參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