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處與烈嶼湖下社發會簽訂羅厝至東崗海灘認養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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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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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昨天(三月二十八日)與烈嶼鄉的湖下社區發展協會簽訂了羅厝至東崗海灘的認養契約;今後將由湖下社區負責羅厝漁港至東崗間海灘,長約一千一百公尺的海灘清理工作。
認養契約是由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副處長曾偉宏與湖下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國民代表雙方簽署。認養期限是自簽約日起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金管處指出:本次認養活動主要是要落實運用社會資源及人力。認養單位於認養期間,每月要定期「派員清理」,並由金管處提供認養單位所需的工具;金管處也會視狀況配合辦理。昨日簽約後,隨即有一百三十人投入淨灘工作。
除了每個月排定的淨灘外,認養單位如接獲民眾申訴認養海岸髒亂,也會儘速派人清理。如雙方同意,可於契約期限到期的前一個月換約。
目前已認養金管處海灘的社區還包括:烈嶼鄉后頭社區發展協會、黃厝社區發展協會、金城鎮歐厝社區發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