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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立教養院硬體完工規劃完善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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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立教養院硬體完工規劃完善

金門縣立教養院硬體完工規劃完善

金門縣政府爭取離島建設基金補助及自籌經費著手興建的金門縣立教養院,金門縣政府昨天已和受委託的財團法人全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簽訂委託契約書,全成社會福利基金會並取得縣立教養院十年經營權。並將於完成委託營運標的物點交後一百八十天內開始營運,提供收托數量為一百二十二人(包括日托服務可收容五十名、住宿養護服務可收容七十二名)。

金門縣立教養院位於金門縣金湖鎮溪湖里,緊臨動植物防疫所、農試所及林務所,交通便利,院區分為A、B、C三棟建築物,基地面積一萬四千六百平方公尺,使用面積八千二百九十八平方公尺,均為二層樓建築,棟與棟戶通,空間十分寬敞,主要服務項目為養護、日間照顧、復健、庇護工場及職業訓練等,室內空間規劃為家居型態,可提供住宿型七十二床及日間照顧五十床,尚有庇護工廠七間,可供辦理職業訓練,學習一技之長,是一所集合養護、教育及復健綜合性的身心障礙教養機構。

金門縣興建金門縣立身心障礙教養工程,係為因應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安置需要,爭取離島建設基金補助一億零二萬元,金門縣政府自籌一億四千九百九十八萬九千元,於九十三年著手工程規劃設計及發包事宜,案分三期發包,第一期土木及水電部分於九十三年十一月發包,第二期機電、消防部分於九十五年發包,一、二期並於九十六年底完工,第三期俟完成委外招商後,由受託單位提出需求後辦理採購,該機構可收容住宿型七十二床,日托五十床,解決金門縣身心障礙縣民安置問題。

而委託經營期間,自金門縣政府與民間機構完成點交之日起之十年為期,期滿得由金門縣政府研訂繼續營運之條件,依法定程序重新議定契約,但委託期間合計最長以二十年為限。

服務對象及數量上,以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之智能障礙者、肢體障礙者、多重障礙等身心障礙者,沒有法定傳染病。設籍金門縣為優先,法定傳染病、需長期密集醫療照護、嚴重行為干擾問題與嚴重暴力行為者除外。精神障礙者由受委託單位評估收容可行性。並應保留金門縣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短期緊急安置或專案輔導之個案優先進住及臨時收托之權益。而最高收托數量為一二二人(日托服務可收容五十人、住宿養護服務可收容七十二人。各項服務人數經金門縣政府同意後,可彈性調整。若要變更收容人數,必須提報金門縣政府申請變更審核。以及其他經金門縣政府核准事項。

金門縣立教養院基地座落於金門縣金湖鎮,基地面積為一四六二七點一三平方公尺,建築面積四三八○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八二九八平方公尺,為地上二層之RC造建築物,並有停車場及附屬設施。

(相關新聞見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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