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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管束少女看診手銬腳鐐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特稿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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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有人權嗎?一名正在接受保護管束的國一少女,昨天被金門監獄的法警以手銬、腳鐐鎖在輪椅上,再用紅色塑膠繩拉著到醫院看診,引人側目,也引起家長質疑。

對於這樣的做法,監獄對外說明是按規定辦理;金門地檢署則對外表示會給金門監獄提供建議|原則上,上述的處理方式,比較適合用於重刑犯或有脫逃之虞的犯人。

法警對待國中女生的方式,因為家長向名城有線電視投訴而引起媒體及輿論的討論;聞者則莫不覺得太過份。家長認為自己的女兒又不是殺人放火!

不過,也有女學生的師長表示,女學生處境堪憐,但因過去闖過太多禍事,害人也害己,因此讓人防不勝防。

據女學生的師長表示,女學生曾多次騙人騙錢,也曾誣陷自己父親被欺負;不過,她自己也曾遭誘騙,下場很慘|比起少女所做的錯事,她所付出的代價更高。學生的師長認為在對女兒的養育上,父母也要多用心力!

無論如何,對待一個保護管束的少女,是不是需要手銬、腳鐐並用?法律是否真的如此嚴峻?這樣子真的有「保護」到少女?法警需不需要為她保留一點尊嚴,這是一起值得社會共同省思的人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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