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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購屋或投資保值?消費者服務中心提醒審慎評估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點閱率:474

國內原物料價格漲不停,對於想購屋的無殼蝸牛或投資保值的投資人,擔心房價因通貨膨脹變貴了,急欲尋找適當的不動產標的,問題是消費者要如何跟建商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簽約要注意什麼問題才不會吃虧?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就提醒,消費者簽約時要參考內政部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減少不必要的消費糾紛,保障自己權益。

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指出,依據行政院消保會去年上半年全國消費糾紛統計,購屋類糾紛是全國所有消費糾紛的第一位(共有一千五百七十五件),而不少糾紛是發生消費者簽約付訂後要求建商解除契約,歸結這類糾紛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房屋資訊不夠透明化,部分消費者購買房屋時因銷售人員未將房屋資訊說清楚,一味強力推銷,致使消費者在未及慎重審思下簽約付訂,待事後消費者想反悔要求建商解除契約退還訂金時,卻遭建商要求沒收訂金始能解除契約而生消費糾紛。

對此,消保會就提醒消費者,內政部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規定預售屋買賣消費者契約審閱期至少五日,這是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應主動向建商要求。而消費者簽約前應審慎評估自身經濟條件及瞭解房屋狀況,再考慮是否簽約付訂,一旦簽約後就會有履約義務,中途毀約的代價可能不菲。

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指出,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幫消費者權益把關,該定型化契約條款從簽約前的契約審閱權到房屋完工如何交屋均有詳實規範。

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並指出,由於預售屋須經過漫長施工期,房地產權於交屋時才能移轉到消費者手中,如果預售屋在承造期間遇到建材價格波動過大、景氣衰退或預售屋滯銷……等不利因素,一旦建商財務調度不靈出了問題,銀行有可能收傘將建商所抵押的房地產權申請查封拍賣,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因此,消費者購買預售屋要慎選有商譽的建設公司,最好要有銀行或其他同業願意提供履約保證,擔保將來房屋產權可以順利移轉,以減少預售屋的購買風險。

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指出,有關「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消費者可以從行政院消保會網站(http://www.cpc.gov.tw)或內政部網站(http://www.moi.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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