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槍技警局養兵千日
為強化員警長槍訓練,熟練用槍技巧精進射擊精準度,縣警局利用常年訓練加強員警的長槍射擊訓練(如圖),分梯次於烈嶼南塘軍用靶場實施九十七年長槍射擊訓練,以強化員警射擊技能,有效增進執勤警技。
縣警局督察室指出,長槍為警察人員依規定配賦之武器,係執行路檢、攻堅、警戒等重要勤務之必備警械,更是壓制歹徒火力之有效利器,各警察機關皆應重視員警長槍射擊之訓練。為提升員警執勤能力,警政署並訂有「97年警察常年訓練長槍射擊成果驗收」之規定,藉由抽測驗收與評比,檢測各警察機關員警長槍射擊訓練之成效。
依據警政署97年警察常年訓練長槍射擊成果驗收的規定,這項長槍射擊訓練參加對象為具有警察學歷之警正三階以下外勤人員(領一、二級警勤加給人員),不分男女警均需參加。
督察室表示,縣警局每年至少四次利用員警常訓課程加強這項長槍射擊訓練,向軍方洽借烈嶼南塘靶場以進行訓練,訓練項目為七十五公尺臥姿射擊及跪姿射擊,而警政署也會派人抵金實施抽測、驗收成效,以達到精進員警長槍射擊技能,提升執勤能力,有效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目的。
警政署對於抽測成績優良的個人及單位也訂有獎懲標準,績優之單位與個人頒發獎牌或獎金獎勵,對於個人成績不及格者,除依規定辦理懲處外,由各所屬單位實施密集訓練至補測及格,始解除管制。
曾是警政署特等射手的縣警局局長林文全也非常重視這項長槍射擊訓練,他指出,只有平日精實的訓練,才能在運用時展現良好的效果。他也要求訓練單位落實執行員警長槍射擊訓練,並進一步內化於員警的值勤技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