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居死亡車禍肇事原因首位
根據縣警局交通隊針對地區A1(重大)交通事故的統計與分析,本縣死亡車禍前三名肇事原因依序仍以酒後駕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最高,其次為未依規定讓車及未依規定減速。
縣警局交通隊就金門縣90年至96年10月31日之A1交通事故特性加以統計,共計54件個案,涉案之車輛駕駛者共90人,造成55人死亡(包括6名乘客死亡),分析結果為:
以各鄉鎮警察所所轄區域區分,以金寧警察所發生17件最高,佔31.5%,其次為金城警察所14件,佔26%,第三為金湖警察所發生12件,佔22%。
肇事者全體肇事因素,本縣死亡車禍前三名肇事原因依序為:酒後駕車及未注意車前狀況各15件最高,各佔20%,其次為未依規定讓車10件,佔13.3%,第三為未依規定減速6件,佔8%。
肇事車種分析,主要肇事車種最高為自小客車18輛(佔33%),其次為重機車17輛(佔31%);而以車種類別區分,則小型車與機車兩者合計共48輛,佔所有主要肇事車種89%。而肇事死亡車種,最高死亡車種為機車28輛(佔34.5%),其次行人10人(佔18%);而以車種類別區分,則機車與行人/慢車兩者合計共死亡40人,佔所有肇事死亡車種73%。
就肇事者年齡分析:主要肇事者年齡區,最高為45─49歲10人(佔19%),20─24歲8人(佔15%)次之,40─44歲共6人(佔11%)再次之;而以年齡層類別區分,則以壯年族群最高,其次為社會新鮮人族群與中年族群,三者合計共34人,佔主要肇事者63%。而死亡者年齡最高為20─24歲共7人(佔13%),40─44歲、45─49歲各6人(各佔11%)次之。
若以道路型態及區位(路段與路口)來分析,則死亡車禍以路段發生36件最多(佔67%);而在死亡車禍碰撞型態分析中,以單車事故(自撞)19件最高(佔35%),涉及行人事故10件(佔19%)次之,路口交岔撞型態8件(佔15%)再次之。
另以肇事時段分析,死亡車禍以14─16時發生9件最多(佔17%),10─12時發生8件次之(佔15%),8─10時、12─14時、18─20時均發生5件(均佔9%)再次之
若以死亡車禍肇事年齡與性別加以分析,在主要肇事者中,男性共有40位(佔74%),其中以45─49歲9人最多,佔主要肇事者男性23%;另女性共13人(佔24%),其中則以40─44歲3人最多,佔23%。
而在54件個案中,按星期別區分,以星期四發生11件(佔20%)最多,星期日發生10件(佔19%)次之,星期一發生9件(佔17%)再次之;而若以日夜間區隔分析,則夜間發生21件(佔39%),日間發生33件(佔61%),日夜間發生之事故件數,似乎有差異;另死亡車禍假日與非假日之肇事時段特性,於放假日以夜間發生4件最多,佔假日總時段25%,非放假日之日夜間則無明顯差異,但非放假日上下班尖峰時段共發生2件,佔非假日總時段5%。
在酒後駕車與性別、車種、時間的分析,54件死亡車禍個案中,共有21位駕駛者涉及酒後駕車,其中駕駛者又以騎乘機車11件最高,自小客車10件次之,交叉分析後酒後駕駛者以男性20位最顯著,佔全體男性肇事者(66位)30%,且佔全體酒後駕車案件95%。酒後駕車肇事時段,以10─12時4件最多,佔全體飲酒案件20%,14─16時、20─22時、2─4時均3件次之(均佔15%);若以日夜間區分,則日間共發生9件(佔45%),且集中於用餐時間區段,而夜間共發生11件(佔55%);酒後駕車肇事週別以星期日、星期四各5件(各佔25%)最高,星期二、星期五各發生3件(各佔15%)次之,交叉分析後,以星期五20─22時發生2件最高,而假日時間共發生7件,佔35%。
交通隊指出,改善交通減少車禍,必須從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工程及交通執法等3E政策著手,尤其是酒駕肇事占所有A1車禍的最高,警方也將加強取締酒駕、超速等嚴重違規行為,並宣導用路安全正確觀念,務必將死亡車禍的發生率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