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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後備軍人獎助學金今起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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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九十七年獎助學金自今(十八)日起至本(四)月三十日止受理申請。其輔導中心表示,凡是符合資格者,可在申請期限內,逕向各輔導組或就讀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該獎助學金旨在獎助金沙鎮後備軍人子女完成學業,並激發敦品勵學;只要是居住金沙鎮內,且設籍滿一年以上的後備軍人之子女,現就讀金門地區高中職、國中、國小在學學生符合以下各項資格者,均可申請:

||獎學金部份:一、高中(職)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七十五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二、國中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八十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三、國小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八十五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

||助學金部份:各級學校學生家境清寒,有鎮公所證明的低收入戶,並上學期智育總平均國小七十分(含)、國中、高中(職)六十分(含),操行甲等(含)以上者。

其錄取名額:一、獎學金部份:高中(職)組:各五名,每名獎學金一千五百元。國中組:十名,每名獎學金一千元。國小組:分高、中、低年級各八名,每名獎學金五百元。二、助學金部份:高中(職)二人,每名新台幣三千元。國中組二人,每名新台幣二千元。國小組三人,每名新台幣一千元。

每一後備軍人於每一組別,以獎助壹名為限。(國小各年級合算為同組)。其申請手續:(一)申請書乙份。(二)前學期之學校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需加蓋校章)。(三)申請人退伍證明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四)申請清寒助學金,須附鎮公所核發之低收入證明。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九十七年獎助學金申請時間今(十八)日起至本月三十日止,逕自各輔導組或學校辦理,聯絡人:汶沙里組長黃仁德,電話0937606279;浦山里組長王崇帆,電話0912719865;光前里組長張國財,電話0919138415;西園里組長許建新,電話0928607087;官嶼里組長楊世宏,電話0956798967;何斗里組長蔡顯貴,電話0912769481;三山里組長王天賜,電話0911883559;大洋里組長吳克發,電話0912769531;中心秘書黃平山,電話0932758057。

其獎助學金之審核,由輔導中心召開組長聯席會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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