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補助六十五歲以上長者裝置假牙月底前受理中低收入戶申請
金門縣政府社會局為復健金門縣老人之咀嚼功能、強化消化系統、確保健康機能,提供六十五歲以上之長者假牙補助,另為保障中低收入戶老人之權益,於每年四月底前優先受理中低收入戶老人之申請案件;五月一日起開始受理一般老人之申請案,有需要者可於即日起提出申請。
縣府社會局指出,長者假牙補助,補助對象,凡現設籍金門縣且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長者,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一)溯自申請日止連續設籍金門縣滿十年者。(二)曾設籍金門縣其設籍時間經累積滿二十年者。
補助標準,上、下兩顎全口假牙最高補助新台幣四萬元整;單顎全口假牙最高補助新台幣二萬元整。單顎部份活動假牙一齒補助新台幣三千元,最高補助新台幣一萬二千元整。固定式假牙一齒補助新台幣三千元,最高補助新台幣一萬二千元整。
縣府社會局指出,經鄉鎮公所查核並出具證明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老人,得依補助標準全額補助;未達最高補助額度者補助其實際用數。非中低收入戶老人或領取榮民院外就養金者依其自付費用補助百分之五十,最高補助不得超過新台幣二萬元整。而五年內同一顎不得重複申請補助;掛號費、證書費等不屬列入補助項目。
有關申請程序方面,符合補助對象者,應先至金門縣牙醫師公會認證之特約牙醫診所就診,請診所出具診治計畫書再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金門縣政府社會局提醒有需求之長者,因年度編列經費有限,請儘早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