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職場評選落實兩性平權
勞委會辦理97年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評選活動,金門縣政府勞工行政課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公、私營事業單位、機構於五月十五日前向該勞工行政課提出報名參加評選活動。
勞委會辦理這項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評選活動,係為鼓勵事業單位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落實採取積極的作為,進而營造一個友善的工作環境,達到消除性別歧視、性別工作權實質平等的目標。
報名參加該項評選活動的各項條件:一、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私部門事業單位、機構、公營事業單位。(總公司或分支機構可分別報名)。二、95年12月31日前成立之單位。三、95年1月至96年12月期間無違反勞工法令經處罰之情事。報名方式,向事業單位或工廠登記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書面報名。︻友善職場計畫(含報名表)下載︼。
該項評選活動的獎項,全國級:大型企業獎、中型企業獎、小型企業獎,總獎項以10─20名為度。縣市級:縣市政府送決選之優良事業單位,未獲全國級獎項經勞委會評選為優良事業單位者。表揚及獎勵:1.獲選全國級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1)由勞委會辦理聯合頒標章儀式,並呈請總統召見嘉勉。如需個別頒標章者,得函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派員頒發友善職場標章。(2)申請政府採購評選案評選、勞委會托兒設(措)施經費補助時將予以考量。(3)申請勞委會職訓局協助企業人力資源提升個別型計畫之在職訓練計畫經費補助者,得提高補助比率。2.獲選縣市級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則由縣市政府頒發友善職場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