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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合法資源回收業者縣警局建請縣府加強查核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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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警察局昨在金門縣政府召開的治安會報中,提案建請金門縣政府組成聯合稽查小組,稽核轄區無營利事業登記之資源回收業者,依法裁罰,予以勒令歇業,以維護治安。

對此提案,副縣長楊忠全指示環保局,就現行法令、處理程序先研究一下。而建設局長李增財則表示,今年七月一日以後,登記和管理將分開,但建設局對於該執行的加強查察不會逃避。

金門縣警察局在提案中指出,近來地區廢棄營區與建築工地之電纜線頻傳失竊,且贓物均低價販賣給地區資源回收廠,違法經營收受贓物,造成地區人民財產上重大損失。

經金門縣警察局與金門縣政府各單位組成「聯合查贓小組」,於九十七年四月十五至十七日查察各資源回收廠,經查業者部份未合法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請金門縣政府各單位依權責加強查核。

縣警局提案辦法是建請建設局與工務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稽核,並通知業者限期補辦,未辦理者應強制斷水斷電,期對違規業者達到警示作用,並遏止違法業者不法行為。縣警局指出,地區有二家無營利事業登記證,但有收購少量之廢棄電纜,不符合法令規定,請環保局加強予以勸導改善。

縣警局指出,未申請合法營利事業登記之資源回收業者,應由金門縣政府發函該管稽徵機關撤銷其經營權與課徵漏稅裁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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