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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也配酒?縣府認為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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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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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是否能比照三節辦理家戶配酒」?有鄉親寄明信片給縣長李炷烽,並提出該提議。

縣府表示,現行家戶配酒制度下,端節配售酒品市場價格較低,其因素除端節適逢夏季為高粱酒銷售淡季以外,端節與年節配售時程相距太近亦是價格低落原因;端節與春節配酒間隔僅四個半月左右,若於清明節再配售酒品予民眾,間隔將縮短為二個月左右,影響所及除家戶配售酒品數量過多,使市場價格低落,有違嘉惠鄉親之本意外,也有排擠正常酒品銷售,影響金酒公司營收之疑慮,因此,不贊成清明節比照三節辦理家戶配酒。

部分村里長也認為不妥,指出維持現在三節配酒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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