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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防教育海報甄選受理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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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年「全民國防教育」海報甄選,自即日起至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受理收件,歡迎地區民眾踴躍創作參加。

這項海報甄選,甄選主題為「彰顯全民國防理念,強化全民國防教育」。參選對象,全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參選組別,分為:(一)高中、職學校組。(二)大專院校組(含博、碩士研究生)。(三)社會組。

甄選規定,自九十七年五月一日起辦理報名及收件作業,迄六月三十日截止收件(郵戳為憑)。報名方面,可由國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nd.gov.tw)或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aode.mnd.gov.tw)下載報名表及相關資訊。而經初步資格審查後,參選作品送交評審委員會區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實施評選。

在作品規範上,內容:1、強化全民國防及防衛家園意識,激發參與國防事務及確保國家安全。2、凸顯「全民國防教育」內涵,凝聚國人「同島一命、同舟共濟」的「生命共同體」共識,展現「眾志成城」的堅強意志等。3、以圖像為主、文字為輔,內容需有「全民國防教育」圖徽(於全民國防教育網︻http://aode.mnd.gov.tw︼下載)。每一參賽者報名參選作品以三件為限。作業軟體請以Photoshop、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相關繪圖軟體製作,請勿用特別色(金、銀及螢光色等),手工稿不予評選。

評選項目及標準方面,代表性佔百分之三十、構圖佔百分之二十、創意佔百分之三十、色彩佔百分之二十。

作品繳交上,應將備妥相關資料,自送或掛號郵寄: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後備文宣心戰組收︼;聯絡電話(02-23895406;23717431),承辦人:劉員華少校。

獎勵方面,得獎者將以專函通知,並於九十七年八月中旬透由「國防部全球資訊網」、「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及青年日報公布得獎人員名單。獎勵辦法:(一)各組第一名頒發紀念牌乙面暨百貨禮券新台幣一萬六千元。(二)各組第二名頒發紀念牌乙面暨百貨禮券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三)各組第三名頒發紀念牌乙面暨百貨禮券新台幣八千元。(四)各組佳作五名,各頒發紀念牌乙面暨百貨禮券新台幣五千元。

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底稿,國防部恕不退件並有權刪改得獎作品,另參選者均須填寫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評選成績公布後,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國防部所有,未得獎者,著作人仍保有其個人著作財產權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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