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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會辦節水灌溉推廣計畫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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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農會辦理農委會九十七年度「節水灌溉推廣計畫」之設施申請補助,今(十三)日為最後一天,農會提醒符合資格之農民把握期限向農會推廣課(電話322376、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號)提出申請。

縣農會指出,這項補助項目包括:

水源調控設施|水源設施:引水管路(總灌溉面積二公頃以上且必須取得水權者)。動力設備:馬達、引擎、抽水機。調蓄水設施|蓄水槽(限RC、磚造、鋁合金、不銹綱或塑膠類等)。末端管路設施|包括穿孔管系統、噴頭式系統、微噴式(含噴霧)系統、滴灌系統。

關於補助基準為:每一農戶補助金額,最高不得超過二十萬元。蓄水設施:每十噸最高補助伍仟元為原則。水源調控設施:補助費每公頃不得超過七萬元。末端管路灌溉系統:最高補助基準以系統設施費之四十九%為原則,且不得超過個別系統之最高補助基準。前二項補助費之總和每公頃不得超過十二萬元。高山及離島地區補助費之上限,各項器材單價得視實際需要提高二○%,惟補助成數不變。

補助申請對象係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農作使用之土地之農戶,惟超限利用山坡地、租地造林區及保護區內非農牧用地之範圍不得補助。

申請人除填寫一份申請書,並應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承租私有地者,承租人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之設施同意書;承租國有地者,承租人應檢附租賃契約書影印本等資料,向縣農會推廣課提出申請。並由推廣單位派員實地勘察,根據作業要點規定來決定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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