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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業經理人訓練班首度金門開辦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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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將於六月間首度在金門開辦旅行業經理人訓練班,預定招收五十名,承辦的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六月五日止,凡符合受訓資格者,不論是否設籍金門,均可逕向金門縣旅行公會報名,洽詢電話:082-375490或082-373858,或至莒光樓櫃檯索取報名簡章。

觀光局開辦的金門地區旅行業經理人訓練班,預定招收五十名學員,授課時間是從六月十六日至二十六日(星期六、日除外),每天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五十分,完成全部訓練六十小時課程者,將可獲核頒旅行業經理人證照。

金門縣旅行公會總幹事楊再平表示,依現行「旅行業管理規則」第五條規定,經營旅行業應備經理人名冊及學經歷證件或經理人結業證書原件或影本,才能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核准籌設旅行社,因此旅行業經理人執照一直是資深從業人員相當重視的一張專業證照,往年培訓地點都設在台灣,且為期九天的專業培訓課程,對金門地區從業人員前往受訓極不方便且交通食宿花費甚鉅。

楊再平指出,為爭取金門地區旅行業從業人員的受訓權益,經該會現任理事長吳嘉獎向交通部觀光局極力爭取,今年終於獲首肯在金門地區單獨設班,而且是唯一的一期。

金門縣旅行公會指出,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五條第1項規定,凡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就可以報名參加,訓練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才能到旅行社充任經理人。受訓資格規定如下: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旅行業代表人二年以上者。

二、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海陸空客運業務單位主管三年以上者。

三、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四年或特約領隊、導遊六年以上者。

四、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普通考試及格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三年制專科學校、大學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規定學分三分之二以上及格,曾任旅行業代表人四年或專任職員六年或特約領隊、導遊八年以上者。

五、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十年以上者。

六、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在國內外大專院校主講觀光專業課程二年以上者。

七、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觀光行政機關業務部門專任職員三年以上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曾任觀光行政機關或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業務部門專任職員五年以上者。

此外,大專以上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觀光科系畢業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年資,得按其應具備之年資減少一年。第一項訓練合格人員,連續三年未在旅行業任職者,應重新參加訓練合格後,始得受僱為經理人。

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表示,符合受訓資格者,請自備相關所需證件,並依交通部觀光局規定繳交費用新台幣4,500元/人(不含結業證書規費新台幣500元),由公會代收。有意報名受訓者應自備相關證件如下:

(一)符合交通部觀光局規定參訓資格證明之正本或備妥學歷證明影本及下列證件掛號郵寄或送至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辦理資格審核。公會地址為:金門縣金城鎮賢城路3號(莒光湖畔)。

(二)旅行業經理人訓練資格申請書一份請上觀光局網站下載申請書http:// taiwan.net.tw/行政資訊網/旅行業/各項申請書表格/旅行業經理人訓練資格申請書)。

(三)旅行從業人員異動表影本或相關符合受訓資格證明文件(例如大專老師需備教授二年相關科目之學校證明)。

(四)近期兩吋照片3張(照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五)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及訓練費匯款單影本一份。

(六)公會報名表一份及個人名片(若方便請附上),報名表向公會洽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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