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節食品抽驗六件不符規定
農曆五月初五,迎端午!金門縣衛生局公佈市售應節食品抽驗結果,共有六件不符合規定;蝦米、金針含有過量二氧化硫及菜脯防腐劑超過標準,民眾選購時要特別小心,才能吃出營養,吃出健康。
端午佳節將至,金門縣衛生局為讓民眾吃得安心,吃得健康,自上(五)月初起,針對本縣傳統市場、肉粽攤商,展開端午節應節食品稽查與抽驗,共稽查二十六家,以及抽驗粽子、粽葉、蝦仁、香菇、菜脯、蚵乾、粟子、干貝:::等食品共七十九件。
衛生局指出,其檢驗項目包括二氧化硫、過氧化氫、防腐劑、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等;檢驗結果共有六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為8﹪),計有蝦米三件、金針二件檢出二氧化硫超過食品添加物限量標準;菜脯一件檢出防腐劑(苯甲酸)超過食品添加物限量標準。
衛生局表示,民眾選購粽子、配料及粽葉時,必須注意以下原則:
1.對於粽葉太綠或是聞起來有淡淡的硫磺味:::等化學藥劑味道,或是粽葉來源不清楚者,應拒絕選購,以免不慎購買到大陸黑心粽葉。
2.購買粽子時,應向衛生良好之販售場所或製造場所購買,並檢視粽子外表是否破損而致內容物外漏。
3.選購蝦米時應注意外觀色澤是否有太紅的現象,正常蝦米的顏色為自然的淡橘紅色,且無異味;乾香菇則應挑選肉厚、菇傘緣朝內捲且表皮較有光澤,外型完整帶有蒂頭。
4.粽子做好後未馬上食用,一定要妥善冷藏或冷凍,發現粽子外觀異常或有異味時,則不可再食用,以免發生食品中毒。
5.民眾於包鹼粽時,勿添加「硼砂」,以免對消化系統有害,且長期食用還會在人體累積,導致中毒死亡。
為了讓消費者能安心選購端午節食品,衛生局將持續加強不法食品之查察抽驗,期望製造業者對於食品添加物使用之限量及範圍應符合法令規定。
衛生局呼籲販售業者切勿存僥倖之心態販賣來源不明或逾期食品,以免違法受罰。
同時,衛生局也呼籲米店在販賣糯米時,不要提供消費者硼砂,以全面杜絕硼砂在食品添加上的使用。
除此之外,衛生局將繼續宣導民眾使用三偏磷酸鈉取代硼砂,亦提供三偏磷酸鈉免費供民眾索取,有需要的民眾可逕向衛生局洽取。
衛生局表示,消費大眾若有發現疑似不良或逾期食品也歡迎向衛生局檢舉。聯絡課室為藥物食品衛生課,聯絡電話,330697,聯絡人:鄭允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