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一班兩人腸病毒應停課十天
腸病毒疫情嚴峻,金門縣衛生局昨日轉中央腸病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六月十二日公告指出,各國小、幼稚園、托兒所若在一週內同一班級發生兩起以上經醫師診斷有手足口症、疹性咽峽炎症狀者,應停課十天;若有符合其停課標準者,務必依停課標準辦理,如經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要求停課,而拒不停課者,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條重處台幣六萬元到台幣三十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依據中央腸病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事項如下:
一、為防範腸病毒疫情持續上升,遏止擴大流行之可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於六月十日正式成立,由於目前疫情在高峰期,為避免其於幼教保育機構傳染及重症病患之發生,若小學低年級(一、二年級)、幼稚園及托兒所,於一週內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含二名)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疹性咽峽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時,該班級應停止上課十天。
二、違反前項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
據疾管局統計,截至十二日為止,感染腸病毒併發重症確定病例累計已一百八十三例,死亡六例。新增兩例重症病例為台中縣一歲兩個月男童、台南縣三歲九個月男童,兩人都已治癒出院。
腸病毒好發於夏季、初秋,由於現天氣逐漸轉熱,已進入腸病毒流行之高峰期,衛生局提醒家中有五歲以下嬰幼兒之家長,應特別注意個人、幼兒及學童衛生,以降低感染機會,進而避免重症的發生。
衛生局表示,由於腸病毒的傳染力極強,在人與人密切接觸、互動頻繁的處所,如家庭與教保育機構(幼稚園、托兒所、安親班)等地方最容易傳播,三歲以下嬰幼兒因為免疫力較低,且本身無行為自主能力,或無足夠能力管理自身衛生,容易經由大人摟抱、親吻,或與其他孩童遊戲互動時而感染腸病毒。
衛生局指出,由於多數人感染腸病毒後不會出現症狀,或症狀輕微類似一般感冒,無形中可能將病毒傳播給家中嬰幼兒卻不自知,而三歲以下嬰幼兒是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的高危險群。因此,家中大人自外面回家後,在摟抱、餵食嬰幼兒前,大人及小孩務必正確洗手(濕、搓、沖、捧、擦),以降低嬰幼兒感染腸病毒的機會。
衛生局強調,如果家中嬰幼兒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要注意觀察患者是否出現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的前兆病徵,如有不尋常嗜睡、意識不清、活動力不佳、手腳無力、肌躍型抽搐、持續嘔吐、持續發燒、煩躁不安、昏迷、頸部僵硬、肢體麻痺、抽搐、呼吸急促、心跳加快等疑似腸病毒重症症狀時,請務必立即就醫,儘速接受適當的治療,以免錯過治療的黃金時間。
衛生局也特別提醒教保育機構,要注意活動環境的衛生及通風,及幼學童衛生習慣的教育與養成,玩具(尤其是帶毛玩具)要經常清洗消毒,並隨時注意幼兒、學童健康狀況,若發現異狀,應立即通知家長,迅速就醫,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在家適當休息。於疫情流行期間,應避免出入過度擁擠、空氣不流通及環境衛生不良的公共場所,以降低感染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