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提桶加油經部公布配套規範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點閱率:1,010
字型大小:

為防範民眾囤積油品滋生公共危險,經濟部能源局已發函金門縣政府,要求加油站業者不得對玻璃、塑膠袋或紙質容器加油,並落實辦理提桶加油作業。

經濟部能源局在今年六月四日召開「研商特殊需求提桶加油容器安全規範及相關規定事宜會議」,做成加油站業者不得對玻璃、塑膠袋或紙質容器加油決議。另外,也做成決議,即民眾提桶加油時,除農漁民提出購油手冊、農機使用證者不需登記外,其他提桶加油者,汽油數量在十公升以上、柴油五百公升以上者,加油站業者應予以登記。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